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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长江大学百篇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传承“长大长新”的校训,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省级优博、优硕论文培育”计划的基础上,引导研究生指导教师进一步做好研究生培养工作,不断提高研究生创新能力和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20年度长江大学百篇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次参加评选的研究生学位论文为20206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且参选作者要求具有长江大学研究生学籍

二、评选数量

拟评选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不超过100篇,其中硕士学位论文不超过90篇,博士学位论文不超过10篇。

三、评选条件

(一)参选论文的作者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学术不端行为。

(二)参选论文的选题应具有前沿性和实际工程应用价值,在理论和方法上有创新,或学位论文产生了良好的应用效果,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论文条理清晰、表述准确、行文规范。

(三)参选硕士学位论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获评长江大学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校级优秀学位论文评选根据《长江大学评选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管理办法》(研究生院发(2018年)19号)(附件1)文件进行

2. 学位论文盲审结果均为A

3. 研究生依托学位论文发表的第一作者文章被SCISSCICSSCI收录或人大版全文转载。

(四)参选博士学位论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获评长江大学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校级优秀学位论文评选根据《长江大学评选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管理办法》(研究生院发(2018年)19号)(附件1)文件进行

2. 学位论文盲审结果至少有两个A,且不能出现CD

3. 研究生依托学位论文发表的第一作者文章至少1篇被SCI二区及以上期刊收录,或发表SCI高被引或ESI热点论文1篇。

四、评选流程

(一)推荐名额分配。各学院硕士学位论文推荐名额不得超过本单位本次获得学位人数的10%;博士学位论文推荐名额不得超过本单位本次获得学位人数的30%,本次获得博士学位人数不足3人的学院,可以择优推荐1人。各学院的推荐名额见附件2

(二)制定评选工作细则。各学院可根据上述评选条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出学院评选细则。

(三)个人申报或推荐报名。申报者填写《长江大学百篇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申报表》(附件3),并将该申报表的(电子版)连同研究生学位论文、有关成果佐证材料的电子版提交至学院。

(四)各学院初评。各学院按照评选细则,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学位论文进行初评并排序,在2020612日前将申报表(电子版)、《百篇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学院推荐情况一览表》(附件4)、研究生学位论文和成果佐证材料(电子版)报至研究生院学位办。

(五)学校评审。研究生院负责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为保证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相对统一性和公正性,博士学位论文按一级学科、硕士学位论文按学科组,进行分类评审;每个一级学科或学科组按照不超过申报参评论文总数的70%确定入选“2020年度长江大学百篇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

 

五、表彰奖励

1、对入选“2020年度长江大学百篇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的研究生与指导老师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2、对荣获“2020年度长江大学百篇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的研究生给予一定额度的奖励。

 

 

 

附件1长江大学评选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管理办法(研究生院发【201819号)

附件22020年长江大学百篇研究生学位论文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3 长江大学百篇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申报表

附件4 长江大学百篇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学院推荐情况一览表

 

                长江大学研究生院

                            2020522

 

  • 附件【附件.zip】已下载

作者: 日期:2020-05-2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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