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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大学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高校教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省厅通知)精神,以及长江大学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在长江大学延迟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的情况下,为切实做好我校研究生教育的相关工作,现对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的研究生课程教学、学位论文指导、学位授予及研究生招生等方面工作做如下安排,请各培养单位遵照执行

1、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

按照“推迟开学不停学”的要求,参照省厅通知中的相关内容,采取科学有效措施,认真安排疫情防控期间的研究生教学工作。各培养单位主管研究生教学的领导应组织有研究生教学任务的教师开展课程教学方式(网络课程、雨课堂、QQ群、微信群等线上授课,或者调整开课时间的线下授课)研讨,根据课程特点、选课人数、授课地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备课及后续教学工作的开展,逐门课程落实后,将本院研究生课程教学实施方案,经主管院长电子签名后上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对于开学初有实习实践教学环节的也应做好协调和安排,并同时上报。采取线上授课的可不受学校开学延迟时间的限制,2月10日起正常授课,研究生班主任、辅导员、教学秘书应积极主动联络学生,组建课程教学群,做好辅助教师开课的工作。研究生院培养办与各学院研究生秘书紧密配合,做好课程时间协调工作。

2、2020年春季研究生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工作

以不延迟毕业生的毕业时间为基本原则,从即日起要求研究生指导教师利用信息技术开展远程指导,要求学生按照导师布置的任务和完成时间,开展学位论文的撰写工作。视开学时间决定学位论文评审、预答辩、答辩的形式,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因时间所限,取消3月份的学位授予工作。

3、2020年春季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

2020年,我校采取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公开招考三种方式进行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前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招生已接近尾声,待学校最终研究审定,上报教育部批准。公开招考将根据湖北省博士招生英语联考的统一安排具体确定,各招生学院专业课试题准备工作根据研究生院统一安排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2020年春季硕士研究生招生成绩查询与复试工作

2020年春季硕士研究生招生成绩查询和试卷复查工作根据教育部、教育厅统一安排进行,将通过研究生院网、“长江大学研究生”公众微信平台等途径及时公布查询时间和方式。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根据疫情防控的实际情况统一安排,具体安排另行通知,目前考生宜安心做好复试准备工作。

5、相关要求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接到本通知后,主管研究生教学院长应迅速组织教学系(室)开展工作,确定实施方案,明确每门课程的教学形式和开始时间,确保每位任课教师按通知要求和学院实施方案准备课程教学。

(2)任课教师要组织好学生在线学习、完成作业、在线直播、考核、辅导等教学工作,确保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

(3)各培养单位将教学工作方案,以及每门课程的教学方式和开始时间于2020年2月3日下午5:00前报研究生培养办备案。联系人:王丹丹,电话:13507265242。

(4)学校将组织研究生督导对课程教学过程进行检查监督。

附表:

2019-2020学年第2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安排汇总表

培养单位:

序号

课程名称

任课教师

课程教学形式

课程教学开始时间

授课地点













主管教学领导:

 

 

                                             长江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1月30日

 

作者: 日期:2020-01-3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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