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院
长大主页 网上办公 怀念旧版
站内搜索:
 
 
培养工作
通知公告
培养方案
教学管理
学籍管理
成绩查询
督导工作简报
常用下载
 
学籍管理 您的位置: 首页 - 培养工作 - 学籍管理 - 正文
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学籍学年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

根据《长江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长大校发2020-92号文件要求,经我校录取的研究生新生持长江大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已取得学籍的研究生应按学校规定时间持研究生学生证到培养单位办理学年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者不予注册。

特别提醒:2021级研究生须同时向培养单位提交有效期到2021年10月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提供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提供PDF原件而非截图)。

根据文件要求,各培养单位要认真审核2021级研究生入学资格,查看有关证件,填写2021级待注册学籍状态表(附件1)。认真核实2019、2020级及往届研究生的报到情况,填写2019、2020级及往届研究生报到情况表(附件2)提交到培养办。学籍状态表和报到情况表是培养办进行学籍学年电子注册的重要依据,请确保信息准确并无遗漏。现将有关学籍学年注册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范围

㈠学籍注册。

1、2021级博士、硕士研究生新生。

2、2019、2020年已录取,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现申请恢复入学资格者。

㈡学年注册。

3、2019、2020级博士、硕士研究生。

4、往届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提交时间

1、2019、2020级及往届研究生,2021年9月10日提交材料。材料包括报到情况表和学籍异动(休学、复学、退学等)申请表。有申请休学、复学、退学者就提交申请表,无申请者不用提交。

2、2021级研究生,2021年9月24日提交材料。材料包括待注册学籍状态表和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放弃入学资格申请表、恢复入学资格申请表、取消入学资格情况说明。有保留、放弃、恢复、取消入学资格者就提交此类申请表,无申请者不用提交。

三、工作要求

1、各培养单位认真核实2019、2020级研究生及往届研究生缴纳学费情况和学籍情况,填写2019、2020级研究生情况表(如实备注按时报到,休学、复学、退学等学籍异动情况),休学、复学、退学申请表格可在研究生院网页-下载中心-下载。

2、各培养单位认真审核2021级研究生报到实际,填写2021级研究生待注册学籍状态表(如实备注按时报到注册学籍,保留入学资格、放弃入学资格、恢复入学资格、取消入学资格等情况)。保留入学资格、放弃入学资格、恢复入学资格等表格可在研究生院网页-下载中心-下载。取消入学资格由培养单位提交签字盖章的情况说明。

3、指导2021级研究生填写学籍登记表,表上内容要据实填写,如与学籍状态表内容不一致应及时反映。

4、学籍登记表相片处要张贴相片。

5、培养单位收齐学籍登记表并核实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后按学号顺号,学籍登记表提交到培养办盖章。此表是研究生毕业档案中的重要文件,盖章后返培养单位保存。

6、只有缴清学费者方可进行学籍、学年注册。

7、学籍学年注册要求严,时间紧,请各培养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学籍学年注册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提交相关材料。

 

附件1、2021级研究生待注册学籍状态表。

附件2、2019、2020级及往届研究生报到情况表。

附件3、博士学籍登记表。

附件4、硕士学籍登记表。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21年9月1日

作者: 日期:2021-11-17 浏览次数:
 
 

版权所有© 长江大学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地址: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南环路1号      邮编:434023

访问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