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7年即将结束,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目前已进入年度各项工作的总结考核阶段。为全面了解各学院本年度学科建设、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基本工作状况,掌握相关基础数据,请各学院认真开展本院相关工作的总结归纳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向研究生院提交相关总结材料,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总结时间跨度
(一)常规工作总结限于2017学年度。
(二)特色亮点工作总结限于2016-2017两个学年度。
二、总结材料的主要内容
请各部门按以下建议内容进行工作总结:
(一)学科建设
1.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石油天然气”、“ 绿色农业”)的立项建设情况,经费配额;校级优势特色学科群(“区域经济与中部战略发展”和“现代教育与荆楚文化研究”、“基础科学与工程”和“土木建筑与环境”)立项建设情况;
2.2017年新增博硕点情况及进展;2018年计划学科动态调整情况及设想;
3.涉及冲击ESI前1%学科的学院,写出本年度该学科ESI论文数,被引频次,学科进位情况,下一步的冲击计划和措施;
4.学院各学科在全国的排名最新情况(写明排名机构);
5.学院学科建设现状、取得的成绩(经验)、存在的问题、今后应采取措施等;
6.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省级研究生工作站)名称及经费投入,具体工作开展情况;
7.2017年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及2017年省级研究生工作站经费使用情况,资金执行率;
8.2017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经费使用进展情况,资金执行率。
(二)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1.常规工作
(1)研究生培养:培养方案、课程大纲、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制定;课程教学与考试的组织与管理;学籍与成绩管理;课程与教材建设;研究生教学平台建设;实践教学的组织与管理;开放办学、联合培养情况;中期考核情况;研究生学术与学科竞赛活动开展情况;研究生教育国际化情况。
(2)招生工作:招生宣传与发动;推免工作;招生夏令营活动;报考与录取情况;优质生源的发动与推荐;生源结构状况;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
(3)学位管理:导师队伍建设;研究生学术平台建设与学术活动组织;研究生科研成果发表情况;学位论文开题、中期检查、评审和答辩情况;研究生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研究生毕业与授学位情况;优秀学位论文培育情况;专业学位教育改革。
(4)其它:研究生教育管理体制机制建设;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与质量监控体系的构建;研究生学工队伍建设;研究生日常管理;研究生就业状况;学风建设;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
2.特色亮点工作
    三年来,学院在推进学科建设、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提高研究生人才培养质量方面提出的新理念新思维、实施的新培养模式、采取的新措施、取得的新成绩。
3.基础数据
    2017年度:博硕研究生招生规模(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学硕与专硕);研究生科研论文(一般、核心、三大检索等)及其他成果发表篇(个)数情况;研究生学术活动(讲座、研究生论坛、校内外及国内外学术会议)开展次数;研究生教育国际化人次;研究生就业率;研究生专项社会奖助学项目及金额统计;博、硕学位授予人数统计。
    2015-2017年:研究生教育实践实训基地建设个数;研究生联合培养单位个数与联合培养研究生人次。
4.存在的问题与整改措施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针对内容提示,逐项总结归纳。
(二)请各学院认真撰写总结材料。本材料将载入长江大学2017学年度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年鉴。
(三)总结材料将作为研究生院考核各学院学科建设、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绩效的主要依据。材料所涉及的主要工作举措、基础数据、工作绩效、特色亮点工作等将被运用到总结表彰活动中。
(四)请各学院于12月25日前将总结材料电子稿发送至382242797@qq.com,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后提交行政楼208室。
 
 
 
 
                                                   长江大学研究生院
                                                      2017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