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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工作的通知

 各招生学院:

根据《长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拟面向往届、应届硕士毕业生开展2020年博士研究生选拔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根据《长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将本学院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优化,并拟定 2020 年博士招生“申请-考核”制具体实施方案(或通知),明确考核内容、考核环节、考核标准、时间节点等,及时在本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二、符合条件者自愿申请,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填写《长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资格申请表》、《个人科学研究计划书》,各学院对其资格审查通过后,在学校计财处网上综合平台缴纳报名费。

三、各学院依照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开展选拔考核工作。

四、各学院将拟录取结果公示无异议后,请于2020年1月10日前将《长江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资格申请表》、《个人科学研究计划书》、《“申请-考核”制学院推荐拟录取名单汇总表》、《“申请-考核”制学院推荐拟录取名单各科成绩汇总表》以及学生个人申报材料等纸质和电子版材料上报研究生院。

五、研究生院审核各招生学院上报拟录取名单及其相关材料。

六、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公示,上报教育部批准后确定为博士研究生。

七、其他事项

(一)各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申请-考核”制选拔工作,要充分发挥学院学术委员会、学位委员会以及专家教授委员会作用,考核过程必须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进行,做到“实施方案提前公布、考核过程规范严谨、组织环节层层公开、拟录结果接受监督”。相关工作要在标准化考场进行(如面试、笔试等),并将现场录像资料和其他资料留存,工作结束后将全过程资料进行汇编成册,上交 1 份到学校研招办备查。

(二)各学院“申请-考核”制工作接受学校纪委、研究生院全程监督,对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学校将进行责任追究、严肃处理。

附件1.长江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样表)

附件2.个人科学研究计划书(模板)

附件3.“申请-考核”制学院推荐拟录取名单汇总表

附件4.“申请-考核”制学院推荐拟录取名单各科成绩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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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十二十六

作者: 日期:2019-12-1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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