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等有关文件和要求,现将我校2021年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正式录取名单由湖北省招办和教育部审查通过后确定,如在审核过程中发现有不合格的考生,学校将按相关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我校最终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名单为准。
公示日期:2020年10月16日-10月29日(10个工作日)。
若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16-8060564,邮箱:3071643706@qq.com。
附件1:长江大学2021年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
研究生院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