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培养学院:
根据全国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农业硕士专业学位领域设置调整的通知》精神(农业教指委[2016] 3号),农业硕士专业学位培养领域由现有的15个调整为8个。从2018年开始农业硕士将按照调整后的8个领域招生和培养。为了顺利开展领域调整后农业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学校决定进行全日制农业硕士和非全日制农业硕士的培养方案制订和课程大纲撰写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培养方案制订以农业硕士专业学位培养领域指导性培养方案为依据,结合我校培养特色和学科发展自行增设选修课程。2个及以上学院招生的专业“农艺与种业”和“畜牧”应在充分掌握行业发展状况和人才培养需求的情况下制订统一的培养方案,所开课程要明确统一的开课单位和开课学期。培养方案中的所有课程均应具有完整的课程教学大纲。
2、在农业硕士专业学位指导性培养方案中新增一门公共学位课《现代农业创新与乡村振兴战略》,此课由各有关学院于5月4日前推荐一名教师参加试讲,研究生院组织专家于5月中旬听课评议,确定开课教师和开课单位。试讲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4、本次制订的培养方案自2018级秋季入学的研究生开始执行。
 
附件1、关于农业硕士专业学位领域设置调整的通知
附件2、关于公布农业硕士专业学位各领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通知
附件3、农业硕士专业学位培养领域指导性培养方案
附件4、农业硕士领域设置调整对应表
附件5、长江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和课程设置一览表(样表)
附件6、长江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格式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