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长江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暂行规定》(长大校办发【2009】55号)、《长江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暂行规定》、《长江大学硕士研究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长大校办发【2004】22号)等文件精神,现对当前我校研究生学籍异常情况作如下说明。
截至2017年9月26日,根据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在校生下载数据统计,长江大学在校生共计2027人(其中博士研究生116人,硕士研究生1911人,另2017级研究生暂未注册学籍)。此次研究生学籍异常情况统计共39人,具体数据见下表:
按年级统计表:
按类型统计表:
《2017年研究生学籍异常情况审核表》发放给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各学院务必对本院学籍异常研究生进行严格审核(除“死亡”/“申请退学”/“超过学习年限”中申请保留学籍者),与研究生本人联系且确认无误后,对其送达《长江大学研究生退学决定书》。退学决定书需由培养学院、导师、研究生院签署意见,由培养学院送达研究生本人签收,无法送达者由学校发布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生效,同时在学信网对其学籍做注销处理。退学的研究生应当在退学决定书送达本人或者公告发布之日起两周内办理退学手续离校,同时将《长江大学研究生退学离校程序单》交至研究生院。
请各学院严格审核本学院学籍异常研究生,于2017年10月13日之前将《2017年研究生学籍异常情况审核表》、《长江大学研究生退学决定书》收齐审查后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武汉校区交研究生院武汉校区管理办公室)。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荆州校区 彭老师 0716-8060485 / 武汉校区 焦老师 027-69111075。
 
长江大学研究生院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