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江大学硕士研究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长大校办发【2004】22号)、《长江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暂行规定》(长大校办发【2004】22号)、《长江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暂行规定》(长大校办发【2009】55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我校143名学籍异常研究生进行学籍清理,详见附表《长江大学研究生学籍清理名单》。
 
本次学籍清理结果公示日期为2016年10月17日至2016年11月18日,到期将会对此143名研究生在学信网上进行学籍注销处理。如有异议,请于2016年11月18日前与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江大学东校区行政楼202,电话:0716-8060485。
 
 
长江大学研究生院
2016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