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简称同等学力全国统考)将于5月21日(星期日)进行。
 
 
所有报名参加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的申请人,必须提前完成网上注册、个人照片和指纹信息采集并通过所申请学位授予单位的资格审核。注意:拟报名的申请人请于3月1日前到研究生院培养办(长江大学东校区行政楼202)采集个人特征信息(指纹、电子照片等),并提交资格审核所需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审核。
 
学位办[2017]1号:关于做好2017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工作的通知.pdf
学位中心[2017]7号-关于做好2017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报名工作的通知.pdf
 
长江大学研究生院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