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江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分流试行办法》(长大校办发【2004】22号),2014级硕士研究生应在入学一年半,即完成全部课程学习,正式进入论文工作之前,接受统一安排的思想品质与业务素质全面衡量的中期水平考核。针对我校现阶段2014级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状况,重申以下几点关于2014级硕士研究生中期分流的相关事项。
一、中期分流流向
1、优秀生:提前毕业或推荐攻读博士学位;
2、合格生:继续按培养计划攻读硕士学位,进入论文阶段学习;
3、不合格生:中期结业,各科成绩均及格者,发给研究生毕业证书,其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中期分流标准
1、优秀生:思想品德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愿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献身的精神;身体健康;学习成绩优异,科研及实践能力突出,并已修满硕士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阶段的总学分。学位课或公共课成绩均在80分以上,其中至少4门课成绩达90分以上,其他课成绩均在80分以上;科研工作能力较强,有科研成果(指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或撰写了阶段性可研报告)。
2、合格生:思想品德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愿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献身的精神;身体健康;学习成绩合格,完成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阶段总学分,学位课或公共课成绩在70分及以上;有一定的科研实践或专门技术能力。
3、不合格生:思想素质、道德品质差,或未修满硕士生培养方案规定课程学习阶段总学分,或学习成绩不合格,或学位课、公共课成绩低于70分,或明显缺乏科研能力。
特别注意:对未达到考核要求的2014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如因未修满硕士生培养方案规定课程学习阶段总学分,或学习成绩不合格,或学位课或公共课成绩低于70分等),可申请延期参加中期考核,填写《长江大学研究生申请延迟中期考核审批表》,延期时间至少推迟三个月,最长推迟一年,即可申请至2016年9月再参加中期考核(主要针对部分本学期正在参与某些课程重修或尚未完成实践环节的学生);或随下一届研究生进行中期考核,延迟毕业。凡中期考核认定结果为不合格者,按规定终止培养作肄业处理或退学处理。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在对2014级硕士研究生进行中期考核时,须组织中期考核答辩会,由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负责学生工作的领导、导师和任课教师等组成若干考核小组,考核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考核小组应认真审阅研究生的中期考核材料,听取研究生的口头汇报(5-10分钟),全面考察研究生的思想政治和学习科研情况,评定考核等级,认真填写《中期考核表》。因中期考核涉及到毕业论文开题评定项目,故各学院可在本学院2014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答辩环节结束后,再进行中期考核。2016年5月27日前,各学院将《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长江大学研究生申请延迟中期考核审批表》、《长江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汇总表》等考核材料整理后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武汉校区交研究生院武汉校区管理办公室),《长江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2340114@qq.com。
长江大学研究生院
201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