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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排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教学计划和教学任务的通知
各培养学院:
  请对照学院最新研究生专业培养方案和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完成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教学计划及教学任务安排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教学计划下达和教学任务安排要求在树维公司开发的新的教务管理系统里完成。友情提醒:制定计划、任务之前应先切换学期至:2018-2019学年1学期,选定学期后须同时点击“切换学期”按钮方可生效。
  二、系统操作遵守先“培养方案编制”、再做“教学计划”、后“生成教学任务”的原则。
  三、各学院通过“执行计划”,查看本院所有专业的开课计划是否齐全,通过“院系开课计划”查看本院对内对外的开课计划是否齐全。
  四、其他说明
  1.2018级研究生入学报到后,第2周登录系统制订个人培养计划,进行选课,第3周开始上课。已过六级硕士研究生学硕四选二或专硕四选一英语课程在第2-3周进行选课,第4周开课。
  2.同一开课单位,学时、学分相同的同一层次的课程要求尽量合班上课。
  3.因研究生教学无专用教室,为充分利用现有教学资源,各学院做任务时要注意课程起止周的紧密衔接,避免出现任意起止周开课现象。
  4.各培养学院应组织导师对研究生选课进行指导,避免出现因选课人数不足而无法开课的现象。人数10人以下且选课人数低于专业人数1/4的课程停开,人数10人及以下的可以自排课,由学院自行安排后将课表电子档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备案。
  5.根据《长江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实施办法》中相关规定,每位教师每学期开设的课程不宜超过3门,为相同研究生开设的课程不宜超过2门,每门课程周学时不宜超过8学时。
附:全校公共课开课起止周
序号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周学时
起止周
开课学院
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36
2
4
3-12
马克思主义学院
2
自然辩证法概论
18
1
4
3-8
马克思主义学院
3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18
1
4
3-8
马克思主义学院
4
英语读写
60
3
4
3-18
外国语学院
5
英语听说
60
3
4
3-18
外国语学院
6
专业学位研究生英语
60
3
4
3-18
外国语学院
7
国际学术交流英语
48
3
4
4-16
外国语学院
8
科技英语写作与翻译
48
3
4
4-16
外国语学院
9
跨文化交流
48
3
4
4-16
外国语学院
10
英语演讲
48
3
4
4-16
外国语学院
11
信息检索
16
1
4
3-7
马克思主义学院
12
知识产权
16
1
4
3-7
法学院
13
现代农业创新与乡村振兴战略
32
2
4
3-11
经济学院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8年6月12日
作者: 日期:2018-06-1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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