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保障新学期研究生教学秩序和教学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规范教师的教学活动,营建良好向上的课堂氛围,研究生院将组织开展研究生课堂教学检查,请各培养单位积极配合、认真做好本学期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2018年3月12日至16日(第二周周一至五)
二、检查人员:全体第三届研究生教育督导、研究生院领导、科室人员、各学院分管院长、研究生秘书
三、检查内容:
1、是否严格按照本学期课表组织课堂教学;
2、是否擅自更改上课时间、地点和任课老师,是否严格办理调课申请;
3、是否存在师生迟到、早退、旷课等情况。
四、检查形式:
1、教育督导巡查所在校区教师上课情况、学生到课情况,深入课堂听课。填写督导手册中的教学检查表、听课记录表。
2、各学院分管院长、研究生秘书巡查本学院教师上课情况和学生到课情况。
3、研究生院抽查。
五、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填写教学检查表,并于第二周周五17:00前交研究生院培养办。
六、研究生院将于第三周通报检查结果。对认定为教学事故者将按照《研究生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长大校发[2012]249号)进行处理,请各学院高度重视。
 
 
                             长江大学研究生院培养办
2018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