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长江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长江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2016级研究生应于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进入中期考核阶段。请各学院组织本院研究生进行中期考核,具体考核内容与考核方式等规定参考相关考核办法。
请各学院于2018年6月29日前完成对本学期研究生中期考核,将《长江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长江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长江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长江大学研究生延期参加中期考核申请表》、《长江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汇总表》等考核材料审核整理后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武汉校区交至研究生院武汉校区管理办公室),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2340114@qq.com。
温馨提示:研究生中期考核相关考核办法及表格请下载以下附件使用(旧版表格停用)。此外,新教务管理系统预计本学期完成中期考核模块功能开发,届时会要求研究生在线提交中期考核申请,学院在线录入中期考核结果,后期根据开发进度再另行通知。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