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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7级、2018级研究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的通知

各培养学院、全体2017级、2018级研究生:

为了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规范培养过程,落实培养方案,请培养学院组织2017级和2018级研究生在第2周根据专业培养方案在导师指导下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对其课程学习、实践实习和学位论文等环节提出要求,作出安排。培养计划应以达到学科、专业培养目标为原则,体现因材施教。具体要求如下:

一、登录新教务管理系统

  网址:http://221.233.24.23/eams/login.action

帐号:20187****(学号),密码:******(研究生默认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请修改并牢记密码,密码如有遗忘可至研究生秘书处进行密码重置)。

二、制定个人培养计划

1.研究生在线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具体操作说明见附件。

2.个人培养计划在线填报完成后,打印成纸件,经导师认可,确定无误后再上线提交。提交后需修改,联系培养学院研究生秘书进行“退回审核”,修改后再次“提交审核”。

3.在新系统首页根据研究生类型下载模板填写个人培养计划书的封面(第1页)、实践环节(第2页)和学位论文(第4页)等内容,同时在线打印已通过审核的个人培养计划所选课程列表(第2页)。按页码顺序正反打印,一式四份装订成册,研究生院、培养学院、导师、研究生各存一份。

4.各培养学院和导师应在研究生选课时给予指导,注意选课的相对集中,减少因选课人数不足而无法开课的情况。人数10人以下且选课人数低于专业人数1/4的课程停开,专业招生人数少的按实际人数开课,学院自排。

 

长江大学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8年9月11日

 

作者: 日期:2018-09-1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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