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加强我校研究生学风建设,营建良好向上的课堂氛围,研究生院将组织开展研究生第三周教学检查,各培养学院应认真做好本学期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8年9月17日至21日(第三周周一至五)
二、检查人员: 研究生教育督导、研究生院领导、科室人员、各学院主管院长、研究生秘书
三、检查内容:
1. 是否按照本学期课表组织课堂教学。
2. 是否擅自更改上课时间、地点和任课老师,是否提前办理调课申请。
3. 是否存在师生迟到、早退、旷课等情况。
四、检查形式:
1. 教育督导巡查所在校区教师上课情况,研究生到课情况、深入课堂听课。填写教学检查表、听课记录表。
2. 各学院主管院长、研究生秘书巡查本学院教师上课情况和研究生到课情况。
3. 研究生院组织人员分校区开展检查。
五、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填写教学检查表,如实记载教师上课情况和研究生到课情况,以利于未安排课程的进一步调整。并于第三周周五16:30前交研究生院培养办或研究生院武汉校区办公室。
六、研究生院将于第四周通报检查结果。
长江大学研究生院培养办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