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开展,经研究,学校决定召开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及2019年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11月19日(星期一)下午2:30
二、会议地点:东校区人文大楼经济学院505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校领导,研究生院、各学院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院长。
四、会议内容:
1、长江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规章制度修订解读;
2、《长江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培育计划实施办法》(草案)公布与解读;
3、有关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几点说明;
4、长江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18年度总结表彰大会前期准备工作布署;
5、2019年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布署;
6、校领导讲话。
五、会议要求
1、请与会人员按时参会,不得缺席,若因特殊原因不能参会的,需履行请假手续,并安排其他负责人代为参会,到会考勤情况将作为学院年度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
2、请武汉校区参会人员回荆州校区参加会议。
3、请各单位将参会人员名单于11月16日下午5:00前报研究生院,联系电话:8060035。
长江大学研究生院
2018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