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全校研究生:
根据《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紧急通知》(教财厅函[2018]29号)的要求,为了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实施,支撑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落地,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需对我校在籍研究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进行采集。具体要求如下:
1、研究生登录教务信息管理系统,进入“我的”-“信息核准及补录”,核对个人学号、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入学日期、学籍状态,补录“是否在职”和“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核对完成后点击“保存”。操作界面如图:
2、全体在籍研究生(含休学等其它在籍不在校状态)须在2019年3月26日前完成信息采集,采集数据将上传至“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要确保采集数据的准确性,由学生录入错误而产生的后果由学生自行负责。
3、个税改革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个人所得税改革要求的重要举措,是改善民生、调节收入分配的迫切需要。个税改革是一项精准发力的系统工程,准确完备的学籍数据信息是“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精准实施的重要前提,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做好部署、抓好落实,务必通知到每一位在籍研究生,确保扣除政策落实落地。
长江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