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长江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长江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2017级硕士研究生应于第四学期完成实践考核、开题答辩后进入中期考核阶段。请各学院组织本院2017级硕士研究生与以往申请延期考核的博士、硕士研究生进行中期考核,于2019年6月30日前在研究生教务管理系统中填报考核结果,将对应类型《研究生中期考核表》、《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汇总表》和《研究生延期参加中期考核申请表》等考核材料排序、审核后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武汉校区交至武汉校区管理办公室)。具体考核内容与考核方式等规定参考相关考核办法,表格附件至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9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