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优化研究生培养过程,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现要求在研究生教务管理系统中在线录入2019级研究生培养方案,说明如下:
一、录入时间:2019年5月16日至2019年5月31日。
二、录入方式:新建后编制、复制后修改(具体操作阅读附件1:《管理员用户手册》)。
三、录入范围:2019级研究生招生专业,含博士/硕士、全日制/非全日制、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全部层次、类型,参考《长江大学2019年研究生拟录取专业目录》(附件2)。
四、注意事项:
1.命名规则:“年级+专业名称+[专业代码]”,例“2019体育教学[045201]”,如复制培养方案时名称勾选“自动命名”,则需修改自动命名标题,删除“(复制)”字段。
2.有效时间范围:2019-09-01至2022-09-01。
3.是否必修:专业培养方案中某门课程要求该专业所有研究生必须修读,则该课程“是否必修”选项定义为“是”,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反之,仅针对该专业部分研究生修读的课程,则该课程“是否必修”选项定义为“否”,如《专业学位研究生英语》。
4.培养方案中如需新增课程,填写《研究生新增课程导入模板》(附件3),课程代码根据开课学院课程库代码顺序编制。现有研究生课程库请参考《研究生课程信息(导出190516)》(附件4)。
5.合班开设的课程,课程代码须一致。
6.根据《研究生院会议纪要([2019]2号)》(附件5)精神,决定从2019级研究生起,实施新的课程教学安排。
(1)公共课程安排
公共外语课程:《英语读写》、《英语听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英语》维持第一学期开设,《国际学术交流英语》、《科技英语写作与翻译》、《跨文化交流》由第一学期调整到第二学期开课,《英语演讲》课程因选课人数较少,停止开设。
公共政治课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自然辩证法概论》、《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维持第一学期开设。
详请参考《长江大学硕士研究生公共课程一览表》(附件6)。
(2)专业课程安排
研究生培养学院科学规划专业培养方案中课程设置,开课不少于两个学期。
附件1:管理员用户手册
附件2:长江大学2019年研究生拟录取专业目录
附件3:研究生新增课程导入模板
附件4:研究生课程信息(导出190516)
附件5:研究生院会议纪要(长大研院办[2019]2号)
附件6:长江大学硕士研究生公共课程一览表
长江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