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工作安排,2019级研究生入校后要求在线制定个人培养计划,系统根据专业培养方案中设置的学分与门数要求判断是否允许提交,再由学院研究生秘书在线审核是否通过。现请各学院于9月1日前在线审核专业培养方案,提交修改申请,按照不同课程组类型修改“要求门数、要求学分、门数上限、学分上限”。
具体要求如下:
1.要求门数和要求学分为必填项,门数上限和学分上限非必填。
2.要求学分按照最低学分要求填写;
3.要求门数如实填写,如无要求可填写为0;
4.门数上限和学分上限如实填写,如无要求删除不填;
5.学分分布全部填写为0。
操作界面如图:
长江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