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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线修改专业培养方案中学分与门数要求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工作安排,2019级研究生入校后要求在线制定个人培养计划,系统根据专业培养方案中设置的学分与门数要求判断是否允许提交,再由学院研究生秘书在线审核是否通过。现请各学院于9月1日前在线审核专业培养方案,提交修改申请,按照不同课程组类型修改“要求门数、要求学分、门数上限、学分上限”。

具体要求如下:

1.要求门数和要求学分为必填项,门数上限和学分上限非必填。

2.要求学分按照最低学分要求填写;

3.要求门数如实填写,如无要求可填写为0;

4.门数上限和学分上限如实填写,如无要求删除不填;

5.学分分布全部填写为0。

操作界面如图:

长江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8月30日


作者: 日期:2019-08-3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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