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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9级研究生制订个人培养计划的通知

各学院、全体2019级研究生:

根据《长江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暂行规定》、《长江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暂行规定》研究生入学后应及时根据专业培养方案和个人发展情况与导师讨论制定个人培养计划,经导师同意,学院主管领导审核后,上报研究生院。具体要求如下:

一、在线填报个人计划课程安排

1.网址:http://jwc3.yangtzeu.edu.cn帐号:20197****(学号),密码:******(默认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请修改并牢记密码,密码如有遗忘可咨询研究生秘书重置密码)。

2.在线填报时限:9月4日~9月11

3.办理流程:进入教务管理系统-培养计划模块,填报个人培养计划中的课程设置。

(1) 专业培养方案:绑定专业培养方案;

(2) 制定个人培养方案:编制个人培养计划中课程安排,个人培养计划“基本信息”-“学期数”填6,课程安排须满足专业培养方案基本要求

(3) 我的培养方案:勾选后查看基本信息,根据专业培养方案核对个人培养计划,确定无误后提交审核,学院审核通过后在线打印,作为个人培养计划中课程安排(第2页)。

二、提交纸质版个人培养计划

1.研究生填写对应个人培养计划模板,封面(第1页)、实践环节(第3页)和学位论文(第4页)等内容,与在线打印的课程安排(第2页)按页码顺序正反打印一式四份装订成册,研究生院、培养学院、导师、研究生各存一份。封面由指导教师和主管领导手写签名。

2.研究生可咨询学院研究生秘书查询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班级课表,结合实际开课情况制定第一学期的选课

3.各培养学院和导师应在研究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时给予指导课程安排应相对集中,减少因选课人数不足而无法开课的情况。人数10人以下且选课人数低于专业人数1/4的课程停开。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课程安排可在线查询

4.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纸质材料以学院为单位于9月20日前排序汇总后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武汉校区交至武汉管理办公室)。

附件:研究生制定(调整)个人培养计划操作说明

表格下载:http://gs.yangtzeu.edu.cn/info/1068/1012.htm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9年9月4


作者: 日期:2019-09-0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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