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各位研究生:
根据《长江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暂行规定》、《长江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暂行规定》,研究生课程学习应严格遵守个人培养计划执行,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请根据以下要求办理:
一、对象:2019级、2018级研究生。
二、调整学期: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参考附件:《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计划开课任务》。
三、开放时限:
1.研究生在线调整:11月25日~11月28日;
2.培养单位在线审核:11月25日~11月29日。
四、办理流程:
1.研究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在线调整
(1) 进入“培养计划”-“调整个人培养方案”,勾选后点击“调整个人培养方案”,点击不同课程组“课程设置”按钮,进入“选课”或“退课”,确认无误后点击“完成”。
(2) 进入“培养计划”-“我的培养方案”,勾选点击“调整”-“查看变更信息”可查看调整课程变更信息,确定无误后点击“提交审核”。
2.填写纸质版《长江大学研究生个人计划调整申请表》(下载地址:http://gs.yangtzeu.edu.cn/info/1068/1012.htm),由导师、学院审核盖章,交至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审核。
3.研究生秘书结合专业培养方案课程设置相关要求,根据《长江大学研究生个人计划调整申请表》审核意见,完成在线审核。纸质申请表由学院统一归档,装订成册。
五、注意事项:
1.个人培养计划中课程如未作任何修改勿点击“提交审核”按钮。调整后审核确认后再行提交。学院审核通过后,点击“培养计划”-“我的培养方案”,勾选后点击“查看基本信息,可查询调整通过后个人培养计划。
2.个人计划调整阶段任务完成后将开放选课功能,根据《关于未完成缴费注册研究生处理意见的通知》,对未缴清学费的研究生取消选课资格,请务必于11月28日前缴清学费,否则将无法选课。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