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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大学关于组织制订2020年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

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研究生培养体系,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高层次高素质优秀才,结合研究生培养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0年研究生培养方案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订范围

1.2020年拟招生各学科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2.2020年拟招生各学科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方案。

3.2020年拟招生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二、制订原则

1.正确把握学科、专业内涵,本着优化学科结构、突出学科特色、提高培养质量、培养高素质专门人才的原则,开展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定工作。

2.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及我校培养实际为依据,反映国家、社会对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基本要求,体现本学科的办学优势和特色。

3.优化培养模式,完善以提高创新能力为目标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建立以提升职业能力为导向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

4.研究生培养实施跨界融合、精准培养。深化人工智能与基础科学、信息科学、医学、哲学社会科学等相关学科的交叉融合,不断丰富完善人工智能主干知识体系和跨学科核心知识体系,培育新的学科生长点和特色方向。把握人工智能人才培养规律,学用结合,强化实践。创新高层次人才培养机制,面向领域和应用方向培养学生掌握不同学科的概念体系、方法工具等方面的知识。强化产教融合,构建自主创新和人才培养共同体。

5.结合学校“双一流”建设目标及本学科建设规划培养方案的内容应具有一定的前瞻性,体现因材施教的原则,培养方案订应为研究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留有足够的空间,使研究生的培养在满足培养方案基本要求的同时,根据研究生个人的实际情况,可对课程选择,科研实践及论文选题等进行有特色的安排。

6..跨培养单位的学科,由学位授权点所在培养单位牵头,相关培养单位参加,共同制订研究生培养方案。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牵头单位

参加单位

1

0857

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位)

资源与环境学院

油工、地科、地物

2

0854

电子信息(专业学位)

电子信息学院

计算机科学学院

3

0451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教育与体育学院

马院、艺术、文学、外语、数学、物电等。

 

三、基本内容

培养方案是进行研究生培养的重要依据。主要内容应包括培养目标、研究方向、培养方式、学习年限、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研究环节、学位授予7个方面。并具有可操作性,便于考核和质量监控。

(一)培养目标

1.各学科的研究生培养目标,应根据国家学位条例的基本要求和教育部关于深化改革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的新精神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本学科的特点,对本学科博士或硕士研究生在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方面应达到的广度和深度,在道德修养、科研能力、应用能力和外语水平等方面应具有的水准等分别提出明确的具体要求,并对人才培养类型和今后从事工作的领域等作出说明。

2.结合学校发展目标定位及发展战略,在培养目标中应有体现国际化的具体要求。

3.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课程育人主体作用,将思政元素融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二)研究方向

1.研究方向的设置应科学规范,宽窄适度,相对稳定。

2.研究方向的设置应考虑本学科自身的优势和特点,把握本学科发展趋势。

3.所设研究方向应与所在一级学科相关,鼓励设置交叉学科和新兴学科的研究方向。

(三)培养方式

1.充分发挥集体指导和团队培养的优势,推进产学研一体化培养研究生工作,积极探索研究生协同培养方式。

2.坚持寓教于研,以高水平科学研究支撑研究生培养,注重研究生的系统科研训练。

3.积极搭建研究生培养国际合作平台,努力推动联合培养、学分互认、海外实习、短期交流等研究生培养国际化进程,鼓励并创造条件资助研究生赴国内外著名高校和科研院所访学、研修。

4.加强实践教学环节,突出案例教学和专业实践,重视课题研究、专题研讨、学术报告等学术训练环节。

5.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对部分课程实施混合式教学,充分发挥研究生在课程学习中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6.完善以科学研究与实践创新为主导的导师负责制,导师要教书育人,既要发挥对研究生的学科前沿引导、科研方法指导、学术规范教导作用,也要发挥对研究生思想品德和科学伦理的教育作用。导师应为在学研究生的学术不端行为承担相应责任。

7.加强课程体系建设。面向全产业链和社会发展需求,科学设计多学科交叉融合的课程体系,避免简单“拼盘”。以理论沿革和关键领域核心技术为主干,打造人工智能核心知识课程体系,重点建设一批与数学、物理学、计算机、控制、神经和认知科学、心理学等学科交叉融合的人工智能基础课程。以重大科技前沿和产业应用创新需求为导向,打造人工智能关联知识课程体系,鼓励高科技创新企业参与建设一批“场景驱动”的应用型模块课程。加快推动人工智能领域最新研究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

(四)学习年限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最长不超过4年。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

3.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最长不超过8年。

4.硕博连读研究生基本学制为5年,最长不超过8年。采取的学制为“1+4”(硕士研究生1年、博士研究生4年)、“2+3”(硕士研究生2年、博士研究生3年)、“3+3”(硕士研究生3年、博士研究生3年)三种模式。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详见附件)

(六)研究环节

 1.开题报告

 2.学术交流

 3.论文中期进展报告及考核

 4.学位论文

(七)学位授予

四、组织与实施

1.培养方案的制订工作由各培养单位组织实施,研究生院做好协调工作。

2.各培养单位要充分重视此次培养方案制订工作,由主管研究生工作领导牵头,成立培养方案制订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培养方案需经院学位委员会审核后提交到研究生院进行格式审核。

五、时间安排

1.2020年3月研究生院发布制订培养方案工作通知。

2.2020年4月26日前各培养单位组织培养方案和课程大纲的撰写工作。

3.2020年5月1日前各培养单位将培养方案、课程大纲电子档和签字盖章纸质件提交到培养办。

4.文件以“学院名称简称+培养方案”、“学院名称简称+课程大纲”命名,并按审批表、封面、目录、培养方案文本、课程大纲文本排序后将电子档发送到邮箱444984882@qq.com签字盖章纸质件交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行政楼205室)。培养方案按专业代码-专业名称排序,课程大纲按课程类型、课程名称拼音首字母排序。

5.2020年5月30日前各培养单位确定培养方案最终版本,并录入到教务管理系统。

6.新制订的培养方案从2020年秋季入学研究生开始执行。

请各培养单位务必充分重视培养方案订工作,精心组织、严密论证,确保按时完成2020年培养方案的制订。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20年3月5日

作者: 日期:2020-03-0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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