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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度研究生创新计划-专业学位案例教学课程和研究生优质课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关于编制2020年度湖北省优势特色学科群和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任务书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将建设任务落到实处。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2020年度专业学位案例教学课程和研究生优质课程项目申报、立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我校各学科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设置的所有课程。

2.鼓励研究生公共课开课教师积极申报。

3.专业学位案例教学课程鼓励开课教师和校外兼职导师联合进行申报。

二、申报条件

1.体现我校研究生办学特色且经过一轮以上教学实践检验的优势课程。

2.课程应具有一定的受益面,有利于提高研究生创新能力和职业能力。

3.具有高水平的课程教学团队。专业学位案例教学课程团队成员中至少有一名具有高级职称的校外兼职导师、专家参加。

4.有规范的课程教学大纲,教学内容和教材能及时反映本学科领域最新科技和教学改革成果,体现社会经济和科技发展的新趋势,有内容丰富的教学案例。专业学位案例教学课程案例数量不少于15个。

5.有较好的教学改革基础,积极进行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能较好地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辅助教学和教学管理,教学文件齐全,整理规范。

6.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依托校级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建设的课程。

三、立项程序

1.个人申报。项目负责人填写《长江大学2020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申报任务书》并附相关支撑材料。

2.单位推荐。培养单位根据申报情况择优推荐,并签署推荐意见。

3.专家评审。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材料,评出研究生优质课程和专业学位案例教学课程各5项。

四、上报材料

项目负责人将任务书和支撑材料电子档发送到指定邮箱444984882@qq.com,纸件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行政楼205室)。文件命名格式为:姓名-案例课程,或姓名-优质课程。

五、相关要求

材料提交时间:2020年4月1日起三周内。

请各培养单位重视研究生课程建设,认真组织教师申报项目,并对项目进行初步审核,保证申报课程质量。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20年41

 

 

 

 

作者: 日期:2020-04-0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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