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按照《长江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实践工作规定》《长江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规定》和《长江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等文件要求,硕士研究生应在第四学期进行实践和中期两项考核,为保证考核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成时间
1.2020年6月30日前。
2.因疫情影响,有推迟或延期开展的实验课程、实习实践活动的培养单位,事先报备培养办,在完成实验课程、实习实践活动后两周内完成考核。
二、考核对象
1.2018级硕士研究生及往年申请延期考核者。
2.其他特殊情况研究生(如复学生)要参加本学期中期考核,请与培养办联系开通在线填报权限。
三、考核程序
1.成立小组。培养单位成立考核小组指导、组织考核工作。
2.个人汇报。研究生汇报课程学习和参加实践情况。
3.考核程序。考核小组通过审阅材料,听取汇报,评定成绩并签署意见。
序号 |
类型 |
参加考核必备条件 |
成绩评定 |
备注 |
1 |
学术型博士研究生 |
必须参加学术研讨活动、学术报告、学术会议并取得学分。 |
合格、不合格 |
实践成绩 |
2 |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
必须参加学术活动、教学实践、科研实践或社会实践等实践活动并取得学分。 |
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
实践成绩 |
3 |
专业型硕士研究生 |
必须参加不少于半年的专业实践并取得学分 |
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
实践成绩 |
4 |
硕士研究生 |
完成所有课程并取得学分, 通过学位论文开题答辩。 |
优秀、合格、不合格 |
中期考核成绩 |
5 |
博士研究生 |
完成所有课程并取得学分, 通过学位论文开题答辩。 完成综述性或评述性论文1篇。 |
通过、延期考核、不适宜继续培养。 |
中期考核成绩 |
温馨提示:以上考核工作在未正式开学和研究生返校之前可采取在线视频考核方式进行。
四、成绩录入与材料整理。
1.录入成绩。学院研究生秘书老师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录入研究生实践考核和中期考核成绩,并在线打印研究生实践考核结果汇总表和中期考核结果汇总表。
2.上报材料。培养单位将研究生实践考核结果汇总表和中期考核结果汇总电子档和签字盖章纸件各一份提交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3.整理归档。《研究生中期考核表》、《研究生延期参加中期考核申请表》等中期考核表格和《长江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践活动考核表》、《长江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总结报告》、《长江大学博士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考核登记本》等实践考核表格由各培养单位分类整理装订,存档备查。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2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