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院
长大主页 网上办公 怀念旧版
站内搜索:
 
 
培养工作
通知公告
培养方案
教学管理
学籍管理
成绩查询
督导工作简报
常用下载
 
通知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培养工作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长江大学2022年度研究生教材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学习《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贯彻落实教育部“十大专项行动”中研究生课程教材质量提升行动的要求,适应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新形势、有效发挥优秀教材的示范辐射作用,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度研究生教材项目建设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研究生教材建设遵循选优、选新、选特、选精的原则,坚持先进的教育理念,以培养高素质创新型人才为宗旨,以满足实际教学需求为导向,深化教学方法改革。在抓好教材建设规划的基础上,参照教育部《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编写具有鲜明特色适应我校“双一流建设”学科专业发展需要的研究生教材,并促进教材推广应用。

二、建设目标

以改革教学内容、整合教学资源、提升教学质量为目标,加快研究生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的科学性、先进性建设。力争在“十四五”建成一批反映我校学科发展前沿和教学改革成果的系列研究生教材,推进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

三、建设要求

1.建设教材必须是本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里的课程教材。教材注重素质教育,内容阐述富有启发性,能够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2.教材取材合理,深度适中,详略得当,符合专业技术人才培养目标、课程体系和教学大纲的要求,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

3.教材内容能够充分反应并吸收本学科或专业领域国内外科学研究和教学改革的先进成果,教材能全面客观地阐述本学科的概念与先进理论,科学系统地归纳本学科知识点的相互联系与发展规律,体现编写者的研究成果特色与优势,在国内同类教材中具有特色性或先进性。

4.教材建设能适应现代信息技术发展的潮流,鼓励编写一体化设计、多媒体融合的立体化教材。

5.教材层次分明,条理清晰,文字规范,语言流畅,符号选取和图表绘制等符合规范化要求,书稿应采用国家新闻出版行业规定的规范格式。

四、申报要求

1.教材建设以学科特色、专业特点为基础,应为本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中的课程教材。反映本学科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新体系。

2.申报教材所属课程已经开设3年以上,有较为成熟的讲义或多媒体课件。在研究生教学实践中效果显著,得到同行教师及学生的认可与好评。

3.教材的主编应为我校研究生专业课程主讲教师或校外实践基地兼职导师,编写成员一般不超过4人,其中主编1人。

4.各培养单位限申报一项立项教材。

5.学校鼓励资助双语教学课程、交叉学科的专业学位必修课程教材申报。

五、申报程序

研究生教材建设的申报与评审采取“自由申报、公平竞争、专家评审”的办法,本次研究生教材建设项目的申报评审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实施。

1.研究生院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研究生教材建设的申报,申报前发布当年的“研究生教材建设项目申报通知”。

2.符合申报条件的立项者应根据通知要求填写《长江大学研究生教材建设申请书》,并提供教材初稿、样稿并附教学大纲、讲义(或教案、ppt等反映教学内容的资料)各1份,提交相关材料报课程所在培养单位。

3. 各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自身学科发展需要和课程教材建设实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评选,对同意立项教材进行至少公示3天,将评审结果报至研究生院。

4.研究生院对各培养单位报送的申请材料汇总后进行审核,审查合格的,确认立项资助教材。

六、经费资助与管理

1.经费资助

研究生教材建设项目资助经费为国内一类出版机构5万元,二类出版社机构3万元。资助经费分批拨付,立项批准后首批拨付2000元,教材正式出版,结项考核通过,拨付剩余资助额度。教材建设周期1年,最长不超过2年。

2.建设管理

1)各培养单位应加强对研究生教材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把研究生教材建设项目纳入本单位研究生教育整体工作计划,为项目的实施创造良好条件与环境。

2)各培养单位统筹规划、认真组织,加强对项目的申报、推荐和实施工作的管理,认真做好推荐和评审工作。

3)研究生院组织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项目予以撤消。

3.结项管理

1)结项要求:第一,教材应在学校认定出版社公开出版发行,字数为10万字以上。第二,结项时应提交公开出版的教材,以及与教材配套的教学大纲、含教学设计的教案、课件ppt资料。第三,本项目属于校级规划教材建设项目,获资助出版的研究生教材需在封面或扉页中明确“本书获长江大学研究生教材建设项目资助”字样。

2)结项考核:第一,各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项目立项任务要求,进行结项材料审查。第二,各培养单位将审查后的资料报至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汇总后组织结项考核,结项考核将综合考察教材及配套资料建设质量、与课程匹配度、适用情况等。

七、相关要求

各培养单位于10月17前(逾期不予受理),将本单位加盖公章的项目申请书及附件材料1份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行政楼205室),电子版发送给代老师(747548427@qq.com,电话:0716-8060485),文件以“学院-姓名-教材”命名。

长江大学研究生院培养办

20229月26日

 

作者: 日期:2022-09-26 浏览次数:
 
 

版权所有© 长江大学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地址: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南环路1号      邮编:434023

访问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