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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开学教学检查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

新学期伊始,为了加强我校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监控、规范培养过程管理,造良好向上的课堂氛围,研究生院将在第一周组织开展研究生课堂教学检查各培养单位应认真做好本学期开学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2年221日至227日(第一周周一至周日)

二、检查人员

第四届研究生教育督导、研究生院领导及工作人员、各培养单位分管领导、研究生秘书等

三、检查内容

1、任课教师是否按照2021-2022-2课表(见附件1)开展了课堂教学活动。

2、任课教师是否提前办理调课申请(是否擅自更改上课时间、地点)。

3、是否存在师生迟到、早退、旷课等情况。

4、研究生课堂教学秩序情况。

四、检查方式

       1、检查人员巡查所在校区教师上课情况,研究生到课情况、深入课堂听课。并作好课堂秩序检查、听课情况记载。

2、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据实填写《长江大学研究生课堂教学秩序检查表》(见附件2)(备注异常情况,如教师无故旷课、调课以及研究生到课情况),并于第二周周一2月28日上午10:00将电子版材料或PDF扫描件交研究生院培养办代老师(座机0716-8060485),将其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于3月1日前交至行政楼205办公室

五、检查结果通报

研究生院将在第二周对教学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对认定为教学事故者将按照《研究生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长大校发[2012]249号)进行处理,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22年2月20

 

作者: 日期:2022-02-1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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