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贯彻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加强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监控,规范培养过程管理,掌握本学期开学以来研究生课堂教学及其他培养工作进度,及时发现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根据工作安排,组织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1年5月17日至23日(第12周周一至周日)。
二、检查内容
1、课堂教学情况。各培养单位以听课、座谈会、抽查等形式开展教学常规检查,检查的内容包括:教风学风、课堂教学等。重点检查老师是否在课堂教学中坚持正确的价值导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职责;研究生是否按时上课,是否有缺席迟到情况;听取研究生对课堂教学的意见和建议等。
2、自查近期培养工作进展情况。各培养单位自查近期培养工作进展情况,包括2019、2020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制订实践计划,2021年培养方案及课程大纲修制订,2020-2021-2学期课程考试安排,教材排查摸底统计、学籍管理等工作进展情况,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工作进度。
3、各培养单位应注重培养环节中教学资料的收齐整理并及时归档。包括但不限于课程考核、中期考核、实践考核、学籍管理等教学资料。
三、检查方式
1、各培养单位组成检查小组,对本单位课堂教学情况进行自查。
2、第四届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督导组成检查小组,对各培养单位进行随堂听课。重点检查教师和研究生到课情况,对无故调停课、旷课及时反馈。
3、研究生院组织人员抽查研究生课程教学情况。
4、第13周周一上午10:00前研究生秘书将教学检查表等相关表格(见附件)签字盖章交研究生院培养办。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