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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2学期研究生课程成绩录入工作的通知

2022.04.25

各培养单位:

根据本学期教学进度,2021-2022学年第2学期研究生课程已经进入课程考核、成绩评定和成绩录入阶段,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成绩录入时间

2022年4月25日-8月31日

二、成绩录入范围

所有2021-2022-2学期开设的教学任务均需录入成绩(包括学位、非学位、公共、选修、必修、任选、补修、实践等课程类别的课程)。

三、成绩评定要求

1、根据《长江大学研究生课程学习考核办法》(研究生院发【2020】10号文件第六章第十九条之规定),考核成绩中,平时成绩一般不超过30%,平时成绩包括实验、上机编程、作业、课程讨论、读书报告等。

2、国家教指委对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大纲评分体系有明确要求的,遵照教指委要求确定平时成绩占比。

3、平时成绩占比超过30%比例的研究生课程,应在课程教学大纲中有明确说明任课老师应在课程教学过程中,成绩评定前,提前告知研究生。

四、成绩文件归档

1、开课单位按照2021-2022-2学期教学任务列表(附件1)收齐研究生课程成绩单,经领导签名盖章后交培养办。

2、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只提交签名盖章纸件。提前修读本学期课程的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生除了提交签名盖章纸件以外,同时提交成绩单电子文档。模板见附件2。

3、2021级研究生提前修读的2021-2学期课程成绩见附件3。各培养单位务必提醒上课教师对予以认定的成绩进行录入。如果研究生本学期重新参加上课和考核,以最新成绩为准。

4、任务列表中人数为0的,要核实开课情况,如开课要提交成绩单,如停开不用提交成绩单。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