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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大学关于开展2023年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主题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和研究生教育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经中国专业学位案例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简称案例专家委)主任办公会审定,教育部学位中心继续开展2023年主题案例征集工作。根据学位中心《关于开展2023年主题案例征集工作的函》参考https://case.cdgdc.edu.cn/list/enterContent.do?contentId=d94cd00db2414dc0b99cc801846da229&columnId=2,学校启动2023年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主题案例征集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征集主题

1.走出去;2.区域协调发展;3.中华传承;4.大国智造。具体详见附件4

二、征集对象

本次主题案例征集,面向全国研究生培养单位开展。采用“首席专家负责制”,由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具有较丰富案例开发与教学经验的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专家作为首席专家,牵头组建工作团队,进行项目申报,团队成员建议3-5人。每位专家参与申报的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项。

2.征集类型

征集的案例类型分为“教学型案例”和“研究型案例”。“教学型案例”需突出文字可读性、教学适用性、构思巧妙性、思考启发性,并配套教学指导说明书,明确教学目标,设计启发性问题,给出案例分析的逻辑路径,合理引导学生进行案例分析,成果形式包括“文字案例”“小微案例”“视频案例”,以“文字案例”为主。“研究型案例”需突出学理价值,重视实践总结,强调理论凝练与创新,鼓励创新研究范式,探索编写“案例研究论文”等,以实现同一主题案例的深度开发和研究。

3.征集数量

我校原则上推荐的申报项目不超过6个,同一主题推荐的申报项目不超过3个,原则上每个项目的成果总数不超过5个。

三、申报流程

1.向学校申报拟申报的研究生培养单位可选1位工作人员即日起可加入工作QQ群(196535626)。各申报团队请于2023年12月2217:00前提交《2023年主题案例征集项目申报表》(附件1)和《2023年主题案例征集项目汇总表》(附件2)的电子版和首席专家签字PDF版,经学院初审后发送至研究生培养办代老师(座机:0716-8060936,747548427@qq.com,行政楼205办公室)

2.学校组织评审参照历年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课程项目建设情况,我校将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核,并考虑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形成拟推荐名单,报主管校领导审核。

3.网上申报。学校将通知最终推荐的申报团队首席专家于2023年12月28日之前登录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网站(网址:https://case.cdgdc.edu.cn)完成系统申报(操作方法见附件3)。未获推荐的申报团队不再另行通知。

申报团队须以首席专家实名信息注册成为教师会员(已注册为教师会员的首席专家可使用已有账号密码登陆,无需重新注册),按要求填写《2023年主题案例征集项目申报表》。

4.学校上报2023年12月29日前,学校对本单位所有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推荐名单,并将生成的《2023年主题案例征集项目汇总表》盖章上传至网站。

四、评审验收(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

1.立项评议

立项评议包含专家评议、案例专家委审定、公示等环节,评议专家将从主题案例项目首席专家及学位中心案例专家库中遴选。

2.中期交流

拟于2024年7月开展项目中期交流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结项验收

结项验收包含专家评议、案例专家委审定、收录入库等环节,学位中心将视情况对优秀成果进行资助奖励。结项验收工作拟于2024年10月启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有关说明(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

1.首席专家须对申报材料及成果的真实性、原创性和完整性负责,确保为原创成果,无知识产权争议。

2.学位中心将大力推动优秀成果的宣传推广和教学使用,包括:在“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网站“主题案例成果专题”集中收录和展示主题案例项目成果,并从中选树典型汇编成集;部分优秀成果的首席专家将被邀请在案例建设国际研讨会等会议作专题报告;部分案例成果将被遴选制作为“精品案例课堂”视频。

研究生培养办

                    2023年12月14日

 

作者: 日期:2023-12-1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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