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中国石油教育学会关于组织2024年石油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油教〔2024〕5号)(附件1)相关要求,现开展长江大学2024年石油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与石油石化行业人才培养工作相关的研究生培养单位均可申报。
二、成果要求
教学成果内容主要包括探索教育科技人才一体统筹推进理论与实践、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动传统专业绿色升级、实施教育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探索新时代国际化办学路径等方面。
研究生类教学成果可以侧重强化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学 科体系建设,探索新时代研究生教育工作机制重塑,深化学科交叉、本研贯通的创新型研究生培养模式,加快培养国家急需高层次拔尖人才和卓越工程师改革举措等。
三、申报条件
申报教学成果奖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原创性、示范作用。
(2)教育教学实践经过较充分的时间检验。
(3)在石油高等教育领域内产生一定影响。
(4)成果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作出主要贡献。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作出主要贡献。
(5)已获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无新的重大突破和创新成就的项目,不再参加评奖申报。
四、评奖等级及推荐名额
我校推荐研究生类成果奖不超过6项,其中,特等奖1项,一等奖2项,二等奖3项。
五、申报流程及时间安排
(1)6月17日前提交以下材料签字盖章后的PDF一份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代老师(747548427@qq.com, 行政楼202, 0716-8060936)
①《中国石油教育学会石油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模板见附件2)
② 教学成果报告:(4000-5000字)(模板见附件2)
③ 相关支撑材料一册(多项材料应整理进入同1 个 PDF 文档,封面见附件2)。
④《中国石油教育学会石油高等教育(研究生)教学成果奖XX学院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
(2)学校组织评审推荐
(3)研究生院公示推荐名单
(4)研究生院6月28日之前报送推荐结果。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