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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大学关于2019年第一批出国参加学术交流拟获资助研究生办理相关手续的通知

2019.06.14

各学院,各位拟获资助研究生:

根据《长江大学2019年第一批资助研究生出国参加学术交流名单的通知(研究生院发[2019]17号)》文件精神学校2019年第一批拟资助16名研究生出国参加学术交流,其中11人出国参加国际学术会议,5人出国访学,请拟获本批资助的研究生按以下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1.填写《长江大学研究生出国参加学术交流承诺书》,一式三份,由研究生院、培养学院、研究生本人各存一份。

2.拟获资助出国的研究生,学校为其保留学籍,须向学院办理正规请假、销假手续。

3.拟获资助出国的研究生自行办理护照、签证,如需证明材料可至相关部门办理。

4.回国两周内向研究生院交齐《长江大学2019年资助研究生出国参加学术交流的通知》所要求的材料,达到相应考核要求。

5.费用先行垫付,保留完整因出国参加学术交流产生的有关凭证和正规消费票据,回国后及时向计划财务处提交有关材料进行资助经费报账。


附件1:长江大学2019年第一批资助研究生出国参加学术交流名单的通知(研究生院发[2019]17号)

附件2:长江大学研究生出国参加学术交流承诺书


江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