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等学力申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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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校同等学力申硕工作移交继续教育学院管理的声明

2025.02.27

各同等学力申硕人员:

根据学校相关工作安排,长江大学同等学力申硕的所有相关工作(含招生、培养及学位授予等),于202531日全部由研究生院移交至长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管理,后续长江大学同等学力申硕工作有关要求可关注长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

继续教育学院联系人:孟老师(继续教育学院303办公室;办公电话:0716-8185451)。

特此声明。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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