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有效推进2023年度周期性核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本次工作的文件依据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修订印发《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学位〔2020〕25号),网址链接为:http://www.moe.gov.cn/srcsite/A22/yjss_xwgl/moe_818/202101/t20210115_509951.html,具体内容见【群文件-附件1】。
二、需参与该项工作的学位授权点
我校共26个学位授权点参与周期性核验。具体如下:
三、具体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
1. 即日起-2024年1月10日,各学位授权点按照授权级别对应收集《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word版(博士学术学位、硕士学术学位、硕士专业学位)》【见群文件-附件2】中的相关数据,按要求认真填写写实部分内容,完成《长江大学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2023年度)》初稿【见群文件-附件3(模版)】;
2. 2024年1月11日-1月21日,各学位点对《长江大学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2023年度)》初稿进行修改并定稿,定稿版本通过QQ:495224844或邮箱495224844@qq.com发送研究生院;
3. 2024年1月21日-2月26日,研究生院对《长江大学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2023年度)》进行审核并反馈修改意见;
4. 2024年2月27日-3月15日,各学院结合反馈意见进行再次修订;
5. 2024年3月16日-3月30日,研究生院在门户网站发布《长江大学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2023年度)》。
四、工作要求
1. 请各学位授权点认真梳理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人才培养、师资队伍、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最新成果,确保数据准确、详实,一旦在门户网站发布,将无法再次修改;
2. 请各学位授权点负责老师合理安排时间,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工作;
3. 数据梳理和年度报告撰写期间有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研究生院学位点评估办公室武老师。电话:0716-8060035,QQ:495224844。
研究生院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