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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长江大学2020年研究生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2022.10.28

各培养单位:

    为了做好长江大学2020年研究生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的结题工作,保障项目顺利完成,学校将对目前在研的6项研究生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工作,已完成项目建设的项目负责人,从即日起可以开始申请结题验收,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结题对象

    2020年研究生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申请结题时间

   2022年10月28日至2022年11月18日

   三、结题程序

   1.申请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结合申请立项时的建设计划和目标,认真总结项目建设情况和研究成果,对项目建设的内容资料等进行补充和完善,特别是对教学研究成果的主要内容、重要观点、学术价值、实践意义、教学研究方法的特色和重要建树等进行总结凝练,撰写《结题报告书》(见附件2)、整理成果附件及其他支撑材料并于所在学院签署意见。

   2.项目负责人将《结题报告书》及其支撑材料的1份电子版发送给代老师(邮箱747548427@qq.com、电话:0716-8060485),1份纸件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长江大学东校区行政楼205室)。电子版文件命名格式为“项目负责人姓名+结题验收”,提交电子版材料及纸件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11月18日。

   3.研究生院将立项申报书、《结题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支撑材料送交评审专家评阅。

   4.评审专家通过审阅材料,确定是否通过结题验收。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