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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学籍注册和学年注册工作的通知

2024.08.26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长江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长大校发〔2020〕92号)文件要求,现面向全体2024级研究生新生和2023、2022级及往届在籍研究生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学籍注册和学年注册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籍注册

(一)注册范围

1.2024级博士、硕士研究生新生。

2.2022、2023年已录取但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现申请恢复入学资格者

(二)工作要求

经我校录取的研究生新生持《长江大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各培养单位要认真审核2024级研究生入学资格,查看有关证件,据实填写《2024级研究生待注册学籍状态表》(附件1),具体要求如下:

1.核实入学资格:各单位根据2024级研究生新生报到实际情况审核入学资格,填写2024级研究生待注册学籍状态表(备注按时报到、暂缓报到、保留入学资格、放弃入学资格、恢复入学资格、取消入学资格等情况)。

① 按时报到:如符合入学资格且按时办理入学手续,已交清学费,可注册学籍。

② 延缓报到:如符合入学资格,因事或因病推迟报到,需请假并附相关证明报研究生院,已交清学费,可暂缓注册学籍;未请假或请假逾期无正当理由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③ 保留入学资格:填写具体原因,提交《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附相关证明,并签订《保留入学资格合同书》报研究生院,不注册学籍。

④ 放弃入学资格:填写具体原因,提交《放弃入学资格申请表》报研究生院,不注册学籍。

⑤ 恢复入学资格:申请表已汇总,如符合入学资格且按时办理入学手续,已交清学费,可注册学籍。

⑥ 取消入学资格:不符合入学资格,录取单位提交签字盖章的情况说明报研究生院,不注册学籍。

保留入学资格、放弃入学资格相关申请材料可在研究生院官网-信息公开-常用下载(链接:https://gs.yangtzeu.edu.cn/info/1091/3503.htm)中下载。有申请延缓报到或保留、放弃、取消入学资格者提交相关材料,无申请则无需提交。

2.填报学籍登记表:各单位指导2024级研究生新生填写《研究生学籍登记表》(附件2、3,一式两份),表上内容须据实填写。学籍登记表要求研究生本人用黑色中性笔手写,内容准确详细,字迹工整清晰,相片处张贴相片。各单位收齐学籍登记表并核实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后按学号排序交至培养办公室加盖学籍专用章。

根据档案馆最新要求,两份学籍登记表填写盖章后纸质原件,一份归入学生个人档案袋、一份移交档案馆归档,建议各单位将学籍登记表制成扫描件备查(扫描件无需提交档案馆)。

二、学年注册

(一)注册范围

2023、2022级及往届在籍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工作要求

已取得学籍的研究生应按学校规定时间持研究生学生证到培养单位办理学年注册手续。各培养单位要认真核实2023、2022级及往届研究生的学籍状态及报到情况,填写《在籍研究生报到情况表》(附件4),如实备注按时报到,休学、复学、退学等学籍状态情况)。

① 按时报到:按时报到并交清学费,可注册学籍。

② 延缓报到:因事因病延缓报到,向培养单位办理请假手续并获批,已交清学费,可注册学籍。

③ 新申请退学/休学:研究生申请退学提交《退学申请表》、《退学离校程序单》,申请休学提交《休学申请表》、《休学协议书》及证明材料,培养单位签字盖章审核报研究生院批准。

④ 休学状态中:已办理休学手续,休学时限未到,可注册学籍。

⑤ 休学期满申请复学:培养单位联系休学期满研究生,告知休学期满应申请复学,提交《复学申请表》办理复学手续且交清学费,可注册学籍。

⑥ 休学逾期待清理学籍:培养单位联系休学逾期研究生,告知办理复学手续,逾期未复学将清理学籍

⑦ 已超基本学制保留学籍:已超基本学制但未超过最长学制,培养单位联系研究生进行学业警示,可保留并注册学籍。

⑧ 已超最长学制待清理学籍:已超最长学制,联系研究生劝其办理退学,待清理学籍。

休学、复学、退学相关申请材料可在研究生院官网-信息公开-常用下载(链接:https://gs.yangtzeu.edu.cn/info/1091/3510.htm)中下载。有新申请休学、复学、退学研究生提交相关材料,无新申请则无需提交。

三、注意事项

1.学籍状态表和报到情况表是研究生学籍注册和学年注册的重要依据,请确保信息准确并无遗漏

2.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者不予注册。

3.学籍学年注册要求严,时间紧,各培养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按照以下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① 2024级研究生待注册学籍状态表》(附件1)纸质件(签字盖章、正反打印)和电子件;

② 保留入学资格、放弃入学资格、取消入学资格等相关材料纸质件(签字盖章,申请表一式三份,由研究生院、录取单位和研究生本人各执一份);

③ 《研究生学籍登记表》(附件2、3)纸质件;

④ 《在籍研究生报到情况表》(附件4)电子件。

各单位请在9月6日前将纸质件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东校区行政楼202),电子件发至cjdxpyb@163.com。


附件(另行发布):

1.2024级研究生待注册学籍状态表》

2.《博士研究生学籍登记表》

3.《硕士研究生学籍登记表》

4.《在籍研究生报到情况表》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