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新春伊始,万象更新,为进一步提升我校研究生教育质量,强化课程教学质量监控体系,规范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塑造积极向上、严谨有序的课堂学习氛围,我校决定在新学期第1周开展研究生课堂教学检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5年2月17日至2月23日(第1周,周一至周日)
二、检查人员
长江大学第五届研究生教育督导、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分管领导、研究生秘书、研究生院领导及工作人员。
三、检查内容
课程执行情况:是否严格按照《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表》(附件1)组织课堂教学。
教学变动规范:是否擅自更改上课时间、地点和任课教师,是否提前办理调课申请。
出勤情况:是否存在师生迟到、早退、旷课等问题。
课堂秩序:研究生课堂纪律与秩序状况。
四、检查方式
实地巡查与听课:检查人员巡查所在校区教师上课情况、研究生到课情况,深入课堂听课,并做好课堂教学秩序检查记录与听课情况记载。一旦发现异常情况,需立即反馈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检查结果填报: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据实填报《研究生课堂教学秩序检查表》(附件2),并于2月24日11点前将签字盖章扫描件(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发至邮箱:cjdxpyb@163.com。
五、结果通报
通报与处理:研究生院将在第2周对教学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对认定为教学事故的情况,将严格按照《长江大学研究生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长大校发〔2024〕175 号,附件 3)进行严肃处理。
考核关联:研究生开学教学检查是各单位年终目标考核的重要常规指标,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并按时提交检查材料。
地址:长江大学东校区行政楼202,电话:0716-8060485。
附件:
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表
研究生课堂教学秩序检查表
长江大学研究生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长大校发〔2024〕175号)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25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