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在各单位的大力支持下,2024年6月研究生学位授予的准备工作已接近尾声。约2500名研究生的材料审核和证书印制工作顺利推进,衷心感谢各单位的配合。
为确保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有序完成,现将近期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报送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相关材料的提示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于近期提交以下材料:
(一)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召开完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后,于2024年6月3日中午11:30前将《建议授予学位名单》(附件1)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学位办将结合各学院报送的名单制作学位评定委员会上会材料。注意:建议授予学位总数处必须加盖公章。
(二)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名单
各培养单位评选长江大学优秀学位论文的过程中,注意严格控制申报比例,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按各学院当年授予学位人数不超过30%的比例评选,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按当年授予学位人数不超过10%的比例评选,请各培养单位将评选结果汇总至《长江大学2024年优秀学位论文汇总表》(附件2)中于2024年6月7日前上报学位办。
(三)请各培养单位提交《研究生学位信息上报登记表》。【该表格需由研究生本人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上完成学位信息核对,核对无误并提交后,在系统中打印《研究生学位信息上报登记表》并签字,交给所在的研究生培养单位。由培养单位汇总报送。】特别注意:本次上报信息增加研究方向和论文语种,请各培养单位务必提醒毕业生准确填写,这二项信息将决定省学位抽检专家组成。
(四)请各培养单位提交《研究生学位信息上报汇总表》(电子版和签字盖章扫描件)(附件3),该表格已发生较大更改(已进行最新简化),请以附件3为准。
(五)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将研究生的保密论文清单汇总至本通知《长江大学2024年6月研究生学位论文定密汇总表》(附件4)中,与学位论文一并提交,提交时注意,硕士学位论文仅提交电子稿,博士学位论文提交电子稿和纸质版二本。学位论文电子稿按照保密和不保密分开(关于论文保密的详细规定,请参看本通知第二条第一款)。
(六)电子版学位论文
电子版学位论文需要刻录光盘(各培养单位将博士和硕士学位论文分别刻一个光盘),光盘建保密和不保密两个文件夹,每个学生的学位论文(pdf)和签字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书》页(pdf)扫描件放在以“学号+姓名+专业名称”命名的文件夹中,依据保密与否放在保密或不保密文件夹中。
电子版学位论文必须是一个完整的论文全文数据,论文全文数据文件需包含纸本论文封面至封底的全部内容,各部分排列顺序应与纸本论文一致,授权独创声明页须为纸本论文的授权独创声明页扫描版(需签字),文件各页面显示正常。
(七)其他材料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将附件5《文献检测情况—查重系统导出表》(第二次查重)和附件6《2024年6月研究生学位论文匿名评审结果汇总表》导入至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并将签字盖章扫描件或纸质版提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
*如本年度使用“国研平台”的学院,附件7的数据可在国研平台上导出,也可联系学位办索要。
特别提示:
1.附件1报送截止时间为6月3日,附件2报送截止时间为6月7日,其他附件报送建议时间为6月14日前;
2.学位办已将今年6月即将颁授的毕业证、学位证制作完毕且妥善封存。待学位委员会召开后,会尽快发放;
3.发送学位证、毕业证的前置条件是:各培养单位将以上材料收集齐全并报送至学位办验收合格。只要材料齐全,学位办会把尽快把证书以学院为单位发布,绝不故意拖延;请毕业研究生不要以个人名义询问发证时间。
二、其他提醒事项
1.考虑到国家对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新要求,为切实维护学生个人权益,防止论文泄密事件发生。从本年度开始,学位办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实施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
(1)对于不涉及保密的研究生学位论文,一般应及时予以公开。
(2)对于涉密论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八号)【网址链接:http://www.npc.gov.cn/npc/c10134/201004/90bed239ff3b4b1aaf016128fc99b824.shtml】和《涉密研究生与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办法》(学位〔2016〕27号)【网址链接:http://www.moe.gov.cn/srcsite/A22/moe_839/201701/t20170103_293764.html】的有关规定。学生、导师或学院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自行将个人论文确定为涉密论文。对于合法合规的保密申请,研究生院切实配合学院、导师、学生履行保密义务;对于违法、违规的保密申请,学位办将不予承认。
(3)“内部”论文的认定。对于不属于国家保密内容,但涉及专利申请、成果推广、技术转让以及技术或商业秘密等内容,在一定时间内不宜公开的学位论文,可以申请为“内部”论文。“内部”论文应提供有关支撑材料,研究生院无法承认没有任何支撑材料的“内部”论文。“内部”论文的自设保密期限,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时间。“内部”论文的适用范围仅限于学校内部(在保密期限内不上网公开),仍需和公开论文同样参与由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依规进行的抽检。
2.按照《关于做好2024年6月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所有申报材料将于2024年6月3日11:30停止接收,请拟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做好有关准备。逾期不再接收今年6月的研究生学位申请支撑材料。
衷心感谢各位师生对学位办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附件1-1:2024年6月建议授予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名单汇总表
附件1-2:2024年6月建议授予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名单汇总表
附件2:长江大学2024年优秀学位论文汇总表(表1是硕士,表2是博士)
附件3:研究生学位信息上报汇总表(原学位通知中的附件7)
附件4:长江大学2024年6月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定密汇总表(原学位通知中的附件8)
附件5:文献检测情况—查重系统导出表(原学位通知中的附件2)
附件6:2024年6月研究生学位论文匿名评审结果汇总表(原学位通知中的附件3)
研究生院学位办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