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工作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学位工作 > 正文

关于做好我校2026年预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的通知

2024.09.10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长江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管理办法》(研院发〔202015号,为确保本工作平稳有序规范的进行,现将学位论文开题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望各单位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学位论文开题工作。

一、申请学位论文开题的对象

  拟于2026年申请硕士学位、且未进行开题的研究生,必须参加本次开题。

  提示:无论何种类型的硕士研究生,皆需保证开题时间与学位论文答辩时间间隔12个月。

二、学位论文开题的工作流程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主要包括撰写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开题答辩、专家评议、完善开题报告四个流程。

三、撰写开题报告的主要内容

  1.论文选题的理由和意义;

  2.国内外关于该课题的研究现状及趋势;

  3.本人的研究计划,包括研究目标、内容、拟突破的难题或攻克的难关、论文的创新或特色、实验方案或写作计划等;

  4.主要参考文献目录。

四、开题答辩的主要议程

  1.各学院的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定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实施,各学院成立开题报告评议组,评议组由至少3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或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人员组成,设组长一名。

  2.评议小组评审开题报告,给出能否进入开题答辩程序的意见。

  3.组织开题答辩,要求研究生用多媒体(PPT)汇报,评议小组成员和参加旁听的研究生通过现场提问等方式,动态了解答辩研究生的专业基础、科研能力及课题准备情况。

  4.评议小组展开评议和指导。评议小组针对开题报告和开题答辩,围绕选题、研究目标、研究方法、研究方案、预期成果等展开评议,能否转入学位论文课题研究和论文撰写提出意见。评议结果分“合格”与“不合格”两种。评议结果为“合格”的研究生方可进入学位论文课题研究和学位论文撰写程序;评议结果为“不合格”的须延期答辩,延期后仍“不合格”的,视为不得通过学位论文开题,但研究生半年后可继续申请开题。

五、开题工作的具体要求

  1.本次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必须20241215日前完成。

  2.凡没有参加学位论文开题环节或开题答辩没有通过的研究生,按规定不得进入学位论文撰写阶段,学位办也将不接收其学位论文答辩的申请。已通过论文开题报告答辩的研究生,因某种原因改变学位论文研究内容,则需重新做开题报告答辩工作。

  3.研究生参加开题答辩时,必须由本人用多媒体(PPT)形式汇报,不得找其他人替代,若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者,由本人提出延缓答辩申请,经研究生院和学院同意后,可另行选择合适时间进行答辩,研究生进行答辩的时间不少于15分钟。

  4.各学院必须按规定时间向研究生院提交相关材料。

  (1)各学院组织开题答辩前,将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答辩安排表(附件3)电子版报研究生院学位办。

  (220241220日前,学院完成开题工作后,将开题答辩评议结果为“合格”的研究生填报至开题答辩合格名单汇总表(附件4)中,签字盖章后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excel电子版+签字盖章扫描件)。

  5.各学院必须将开题报告和评议结果上传至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并由导师、学院确认。

 

(特别提示:《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用A4纸张大小打印)至少需要2份原件,完成后学院留存1份原件,学生本人留存1份原件。

 

(附件文件包,将发放至学位工作群)

附件1:长江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附件2:长江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附件3:长江大学2026年月预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答辩安排

附件4:长江大学2026年预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答辩合格名单汇总表

 

 

长江大学研究生院

2024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