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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研究生“五星”领航导学团队 创建评选活动的通知

2024.04.25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三全育人”工作合力,推进长江研途领航工程,推动长江大学高质量研究生教育体系建设完善,根据《长江大学研究生“五星”领航导学团队创建评选办法》研院发[2024]14号文件精神附件1决定开展2024年研究生“五星”领航导学团队创建评选活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五星”领航导学团队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统筹领导、协调、监督创建与评选工作。

2.评审委员会由涉及研究生教育的相关部门以及导师代表、研究生代表等共同组成,并由涉及研究生教育的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评审委员会常务成员。

3.评审委员会设立秘书处。秘书处设在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具体负责执行评审委员会的各项决定,执行创建与评选过程中的日常事务性工作。

二、创建导向

一)创建对象为长江大学研究生导师组及其所指导的研究生共同构成的导学团队,具有良好的育人工作基础。团队主导师应为在学校完整指导一届及以上研究生的全职导师;学生应为当年注册在校的研究生。

二)鼓励跨单位、跨学科的团队参与创建和参评。鼓励吸纳校外导师企业导师)参与团队建设,但不得超过所有成员的三分之一。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导师组成员应在科研领域有长期稳定合作基础,在学生指导上真正形成直接合作和互助关系;

2.团队导师数原则上3-10人校外/企业导师可单独计算);团队导师主动承担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其中有专人牵头指导研究生党的建设。积极参与研究生课程建设团队至少主讲1门研究生课程)、课程思政建设、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在立德树人、敬业爱生等方面有典型的先进事迹,所属研究生能够高质量的就业。

3.每一名导师仅可以参加一个导学团队创建,若授予荣誉后原则上在荣誉管理周期内不得更换团队。

三、评选标准

一)“五星”领航导学团队应具备以下条件:

1.“优质的导师团队”1颗星:团队导师组所有导师政治素质过硬,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师德师风高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谨遵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具有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业务素养精湛,具有执着的学术追求、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创新实践经验,取得丰富优秀的学术成果。

2.“优良的导学关系”1颗星:团队坚持“以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导师组全体导师注重对学生的思想引导、学业指导、生活辅导、心理疏导和就业利导,做好研究生成长成才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学生尊师重道,师生互动和谐融洽。

3.“优越的育人模式”1颗星:团队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将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层次创新人才作为团队建设的价值追求,积极开展研究生课程建设与课程思政建设、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团队所属研究生能够在导师组的指导下,勤于学习实践,敢于学术质疑,勇于探索真知,涌现出校级及以上研究生先进典型。团队探索并形成了自己特有的育人经验或育人模式。

4.“优异的创新成果”1颗星:团队坚持“四为方针”和“四个面向”,心怀“国之大者”,坚守科学精神、学术诚信、学术规范和伦理道德,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创新实践,把论文写在祖国的大地上。近三年来,学生在本学科专业领域有出色的学术表现或丰硕的创新创业成果。

5.“优秀的文化传承”1颗星:团队制度建设完善,团队文化建设有特色,党支部小组)会或业务组会有质量,团队凝聚力、向心力强,形成了导师带学生、高年级带低年级的良好传统,团队成员团结互助、共同进步。

二)团队近3年无以下情况:

1.师生有违反学术道德、法律法规行为或受到学校及以上纪律处分、法律追究;

2.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在各级学位论文抽检中出现“存有问题的学位论文”;

3.在思想政治教育、安全稳定、专业培养等方面发生重大事故。

四、评选程序

1.培养单位推荐。各培养单位结合创建情况,开展单位内部遴选推荐参评学校“五星”领航导学团队,鼓励各单位评选表彰本单位优秀导学团队。在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基础上,经单位党政联席会审议后报学校评审委员会秘书处。每个培养单位每年可择优推荐1-2个创建团队参评,已经获评名导工作室的团队可以优先推报。

2.资格审查。评审委员会秘书处就参评团队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遴选出符合评选条件的候选导学团队,一般为10个左右“办法”规定的候选导学团队)。获得培养单位推荐,但未参加现场汇报评审的团队,支持继续参加创建工作。

3.公开展示。评审委员会秘书处将合理利用网络媒体或线下对候选导学团队相关材料进行公开展示,展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候选导学团队存在异议,可向评审委员会秘书处反映相关问题和情况,并由评审委员会秘书处组织调查后,提交评审委员会常务成员讨论决议。

4.答辩评议。评审委员会组织召开公开评选会,评选产生系列优秀研究生导学团队。

五、荣誉授予和配套政策

1.研究生“五星”领航导学团队总体荣誉包括“五星”领航导学团队、优秀导学团队。领航导学团队每年评选不超过5个“五星”领航导学团队的荣誉周期为三年。

2.学校对获奖团队进行发文和表彰,在研究生招生指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指标、研究生教改项目、经费奖励等方面进行政策倾斜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3.获“五星”领航导学团队主导师优先参评年度“优秀研究生导师”。

六、工作要求

1.参评团队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参评团队主导师对本团队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总负责。后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或违反师德师风、学术规范方面的行为,学校将撤销相应荣誉,并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若团队研究生出现违反校规校纪、法律法规、学术不端行为或抹黑大学的行为,学校将第一时间终止相应荣誉。

2.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做好活动组织宣传、团队推荐和材料审核等相关工作。并于5月20日前将《2024年研究生“五星”领航导学团队申报表》及申报支撑材料(附件2)、事迹材料(附件3)正反打印纸质版交至东校区行政楼210B(武汉校区可交至学生事务部李玉洁老师处),电子版打包发至ygbszb210@163.com,压缩包命名为“单位名称+团队名称”。

联系人:彭老师,电话:8060513,地址:东校区行政楼210B室。


附件:

1.长江大学研究生“五星”领航导学团队创建评选办法(试行)(研院发[2024]14号)

2.2024年研究生“五星”领航导学团队申报表

3.××团队事迹材料(样例)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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