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和招生资格认定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20]14号)文件的规定,学校于5月20日正式启动2021年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和招生资格认定工作。
经教师个人申请,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推荐,研究生院审查,学校第五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投票表决,宋文广等20人通过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
研究生院根据学校第五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十次会议要求,按照长大校发[2020]14号文件规定的条件,对申请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认定教师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吴庆华等120人通过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认定,祝振洲等49人通过兼职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认定。
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学校将正式行文公告。公示期间,若对被公示人存在异议,可向研究生院反映,反映情况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联系电话:0716-8060035 地址:行政楼202
附件1:长江大学2021年通过遴选与招生资格认定的博士生导师和通过招生资格认定的兼职博士生导师名单
附件2:长江大学2021年通过遴选的博士生导师基本情况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