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学院及学位授权点:
为了充分利用2023年学位授权点专项合格评估的结果,达到以评促改、以评促建的目的,有效提高学位授权点的建设水平和研究生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对未顺利通过2023年专项合格评估的学位授权点开展整改与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改范围
参加2023年学位授权点专项合格评估结果为“限期整改”的学位授权点。
二、整改依据
根据现行的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2024版)、2023年学位授权点专项合格评估工作方案、各学科评议组/教指委的评估意见等,主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与建设方案。
三、有关要求
1.整改方案应有针对性,有明确的目标任务、时间安排、具体措施、具体负责人,可操作、可执行、可考评。
2.整改建设时间为2年,即2025年1月至2026年12月。学位授权点应于整改期间每年12月底前提交整改建设进展工作报告。
3.整改方案由学位点负责人牵头起草,经学院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审核后报送研究生院。
4.请限期整改学位授权点制定详细的整改与建设方案,填报附件《长江大学学位授权点专项合格评估整改与建设方案》(见群文件),于2024年12月1日前报送研究生院,纸质版交至行政楼208,电子版发QQ邮箱:495224844@qq.com。
联系人:武美燕,0716-8060035。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