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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2022.11.01

各培养单位:

为加强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监控、规范培养过程管理,掌握本学期开学以来研究生课堂教学及其他研究生培养相关工作进度,及时发现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根据工作安排,学校将组织开展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1、教学秩序检查:2022年11月7日-13日(第11周周一至周日)

2、教学资料检查:2022年11月14日-18日(第12周周一至周五)

二、检查内容

1、课堂教学情况。各培养单位以听课、座谈会、抽查等形式开展教学常规检查,检查的内容包括:教风学风、课堂教学等。重点检查老师是否在课堂教学中坚持正确的价值导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职责;研究生是否按时上课,是否有缺席迟到情况;听取研究生对课堂教学的意见和建议等。对本学期实际选课人数少于10人的研究生课程,纳入重点检查范围。

2、研究生教学资料:

(1)2021-2022-2学期课程考核(课程考试试卷、成绩单、考场记录表等资料)

(2)2021-2022-2学期中期考核(中期考核表)

(3)2021-2022-2学期实践考核(学博、学硕实践活动考核表、专硕实践总结报告)

(4)2022级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等相关教学资料。

三、检查方式及相关说明

1、培养单位自查。各培养单位组成检查小组,在第11周完成对本单位课堂教学情况的自查、并完成研究生教学资料的自查。

2、研究生院检查。第11周,研究生院抽查研究生课程教学情况。第12周,研究生院组织人员分别到各培养单位对研究生教学资料进行检查,具体检查时间及地点等细节待定。

3、第12周周一(11月14日)下午5:30前,研究生秘书将教学检查表等相关表格的电子版(见附件1)交研究生院培养办代老师(座机0716-8060485),将其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于11月16日前交研究生院培养办。

4、各培养单位需将第11周执行线上教学的线上课程有效地址填入指定的腾讯在线文档,未填写线上课地址的默认为将在原教室上课。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