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位2023级研究生:
根据《长江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管理规定》和《长江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规定》等文件的要求,研究生入学后,应根据专业培养方案和个人发展情况,在导师的指导下制定个人培养计划。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制定对象
1、2023级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2、2023年以前录取,申请保留入学资格,2023年恢复入学资格的研究生。
3、已申请保留、放弃和取消入学资格并获批的研究生不用参加制定个人计划。
二、起止时间
2023年9月12日-19日(第三周周二至第四周周二)
三、制定方式
制定方式为线上线下结合制定。
具体操作如下:登录长江大学教学管理信息系统
⑴登录:帐号=学号(20237*****),初始密码:身份证号后六位。
⑵网址:http://jwc3.yangtzeu.edu.cn/eams/login.action
⑶操作步骤:
①绑定专业培养方案:培养计划-专业培养方案-勾选-点绑定。图一
图一
②制定个人培养方案:培养计划-制定个人培养方案-勾选-点击制定个人培养方案见图二
图二
③按课程组顺序列表依次点击“齿轮”图标,进入选择课程页面。(见图三)
图三
此处说明:
▲补修课是指跨专业录取的研究生需要补修的本科阶段课程,如果不是跨专业录取者,不添加补修课程组,不选择补修课程组课程。
④点选课-输入课程代码(课程代码一定要与专业培养方案的课程代码保持一致。)-查询课程-勾选课程-点提交-达到课程组最低学分要求(见图三)后点”完成“。(见图四-图六)再进行下一个课程组的选课。
图四
图五
图六
特别提醒:
▲课程代码和学分要求,务必参看专业培养方案的相关要求。
▲各培养单位务必提前向2023级研究生新生提供研究生所在的专业培养方案和2023-1学期课程表供研究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时查阅。
▲选择课程时注意查看“备注”中说明。见图七
图七
⑤提交审核。我的培养方案-勾选-点击制定下拉键▼--查看已选课程截图或打印出来给导师审阅。根据导师意见在系统进行修改,可先选再退,选择导师建议添加的课程,退掉建议删除的课程。(见图八-图十),无误后提交审核,研究生秘书老师查看基本信息,审核通过或审核不通过见图十一。
培养单位审核重点是各课程组学分和总学分是否满足毕业最低学分要求。
图八
图九
图十
图十一
四、提交材料
1、返回教务系统首页,根据自己的录取类型(博士、学术学位硕士、专业学位硕士)下载个人计划模板。或下载附件。个人培养计划模板共四部分内容,分别是封面、课程安排、研究环节和学位论文工作。个人培养计划中的封面、研究环节和学位论文工作等三部分内容通过下载模板填写。课程安排在教学管理信息系统制定,提交审核通过后,在线打印。见图十二
图十二
2、个人培养计划中的封面必须有导师和培养单位主管领导手写签名,盖学院公章。A4 纸正反打印, 一式三份,研究生、导师、培养单位各一份。
3、个人培养计划纸件经导师和培养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培养单位按学号顺号,收齐、整理,存档。期中教学检查时一并检查。
五、其他说明
4、个人培养计划既是导师指导研究生的重要依据,也是研究生毕业审核和学位授予的重要依据,各培养单位和导师应在研究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时给予指导。
5、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一旦制定和审核通过,个人计划中的所有课程必须取得成绩,拿到学分。无成绩或成绩不合格的课程不能随意删除,必须参加重修和考核。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