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随着2022级研究生入校,为了加强我校研究生学术道德与学风建设,规范培养过程管理,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研究生院将在第三周组织开展研究生课堂教学检查,各培养单位应认真做好学期初的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2年9月12日至9月18日(第三周周一至周日)
二、检查人员
第四届研究生教育督导、研究生院领导及工作人员、各培养单位分管领导、研究生秘书等。
三、检查内容
1、任课教师是否按照2022-2023-1课表(见附件1)开展了课堂教学活动。
2、任课教师是否提前办理调课申请(是否擅自更改上课时间、地点)。
3、是否存在师生迟到、早退、旷课等情况。
4、研究生课堂教学秩序情况。
四、检查方式
1、检查人员巡查所在校区教师上课情况,研究生到课情况、深入课堂听课。并作好课堂秩序检查、听课情况记载。
2、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据实填写《长江大学研究生课堂教学秩序检查表》(见附件2)(备注异常情况,如教师无故旷课、调课以及研究生到课情况),并于第四周周一(9月19日)上午10:00前将电子版材料或PDF扫描件交研究生院培养办代老师(座机0716-8060485),将其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于9月21日前交至行政楼205办公室。
五、检查结果通报
研究生院将在第四周对教学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对认定为教学事故者,将按照《研究生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长大校发[2012]249号)进行处理,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