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2021年9月,学校确定了《法理学》等13门课程为我校2021年研究生优质课程建设项目、确定了《战略管理》等10门课程为我校2021年研究生专业学位案例课程建设项目(参见研究生院发[2021]6号)。为推进项目建设进度,提高项目完成质量和经费使用效益,学校将对以上23项项目开展中期检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21年研究生优质课程、专业学位案例课程立项建设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检查程序
1.参加中期检查的项目负责人,需结合项目研究内容、目标,项目进展情况,项目下一阶段工作计划及预期成果,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等内容认真总结项目进展情况,提交《中期检查报告书》(见附件2)和可以体现项目进展情况的相关材料。
2.项目负责人参加研究生院组织的中期检查评审会议并做PPT进行汇报,会议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形式,待中期检查材料收齐后另行通知。
3.评审专家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参照《中期检查报告书》进行提问、评议,确定中期检查结果是否合格。
三、提交材料相关要求
以上《中期检查报告书》并附相关支撑材料,由所在学院签署意见后,电子版发送给代老师(邮箱747548427@qq.com,电话0716-8060485),一份纸件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长江大学东校区行政楼205)。电子版文件命名格式为“项目负责人姓名+中期检查”,提交电子版材料及纸件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5月25日。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