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培养单位:
根据《长江大学关于公布2020年研究生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立项的通知》(研究生院发[2020]04号),为加强项目管理工作,提高项目完成质量和经费使用效益,学校将对2020年研究生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开展中期检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20年研究生教学成果奖培育立项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检查程序
1.参加中期检查的项目负责人,需结合项目研究内容、目标,项目进展情况,项目下一阶段工作计划及预期成果,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等内容认真总结项目进展情况,提交《中期检查报告书》(空模板见附件2)和可以体现项目进展情况的相关材料。
2.项目负责人参加评审会议并做PPT进行汇报。
3.评审专家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参照《中期检查报告书》进行提问、评议,确定中期检查结果是否合格。
三、提交材料相关要求
以上《中期检查报告书》并附相关支撑材料,由所在学院签署意见后,电子版发送给代晋老师(邮箱747548427@qq.com,电话0716-8060485),一份纸件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长江大学东校区行政楼205)。电子版文件命名格式为“项目负责人姓名+中期检查”,提交电子版材料及纸件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10月7日。
四、评审会议主题、时间、地址
主题:2020年研究生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中期检查评审会
时间:2021年10月8日下午2:30-5:30
地址:东校区行政楼1楼会议室126-128(南)
五、评审会议程序
1.研究生院将参加评审的《中期检查报告书》及支撑材料于评审会议前提交给评审专家查阅。
2.原则上,项目负责人按照附件中的顺序依次进行汇报(见附件1)。
3.项目负责人利用PPT汇报项目建设情况(时间限15-20分钟)。
4.专家评议。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21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