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改进和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意见》(教研[2014]5号)文件精神及省教育厅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建设项目绩效目标和任务要求,为推进我校研究生课程建设,强化专业学位案例教学,提升我校研究生教学质量,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度研究生优质课程和专业学位案例教学课程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我校各学科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设置的所有课程。
2、鼓励双语课程和跨学科课程申报,学校优先予以支持。
3、专业学位案例教学课程鼓励开课教师和校外兼职导师联合进行申报。
4、上一年度研究生优质课程和专业学位案例教学课程项目尚未结题者,原则上不得申报2021年此类项目。
二、申报类型
1、研究生优质课程:研究生优质课程必须为研究生培养方案所设置的课程,以近年来开设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特色优势课程为主。申报单位应充分考虑学科特色与专业分布及对研究生教学的示范作用。
2、专业学位案例教学课程: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中采用案例教学的学位课或领域主干课等。申报单位要统筹考虑所建设的教学案例的数量与规模、应能够满足所依托专业学位类别课程的教学需要。
三、申报条件
(一)优质课程
1、优质课程已连续开设3年以上,在长期的教学实践中形成了独特风格,多媒体教学课件基本完备,教学与学术水平高、覆盖面较宽,得到广大研究生、教师和专家的好评。
2、优质课程负责人和主要参加者应具有3年以上研究生教学和培养经验,优质课程主讲教师应由学术造诣高、教学经验丰富、成果显著的研究生导师担任。已经初步形成一支结构合理、素质好、人员稳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师梯队。
3、优质课程负责人承担与该课程相关的科研项目,申报课程的设计必须体现科研与教学的有机结合,达到对研究生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的训练。
4、有规范的课程教学大纲,教学内容和教材能及时反映本学科领域最新科技和教学改革成果,体现社会经济和科技发展的新趋势。
5、有较好的教学改革基础,积极进行教学内容更新和教学方法改革,能较好地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辅助教学和教学管理,教学文件齐全,整理规范。
(二)专业学位案例教学课程
1、教学课程要根据专业类别(领域)培养目标及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制定的指导性培养方案,制订规范的课程教学大纲,明确案例教学的内容、学时、比例等要求,规范案例教学程序等。
2、原则上每年选课的研究生达到10人以上,课程负责人一般应与相关行业有着密切联系并有相应合作研究成果。
3、具有高水平的课程教学团队,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团队成员中至少有一名具有高级职称的校外兼职导师、专家参加。
4、教学内容包含课程的基本理论知识和相对应的教学案例,教学内容和教材能及时反映本学科领域最新科技和教学改革成果,体现社会经济和科技发展的新趋势,充分体现理论与实际应用的紧密结合。
5、课程采用以案例教学为主要授课方式,案例教学授课学时不少于总课时的二分之一,且所建案例数不少于授课节数。通过理论知识和教学案例讲授及小组讨论式学习,加深学生对基本原理和概念的理解,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项目建设周期、拟立项项数及经费支持
1.项目建设周期:1年。
2.拟立项项数:10-15项。
3.每项资助金额:1-1.5万元。
五、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项目负责人填写《2021年研究生优质课程项目申报书》或《2021年研究生专业学位案例教学课程项目申报书》并附相关支撑材料。
2、单位推荐。培养单位根据申报情况择优推荐,并签署推荐意见。
3、专家评审。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材料,评选出研究生优质课程和专业学位案例教学课程立项项目。
六、相关要求
1、提交材料。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4月13日。项目负责人将申报书和支撑材料电子档发送给代晋老师(747548427@qq.com,电话:0716-8060485),1份加盖了学院公章的纸件(双面打印)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行政楼205室)。文件命名格式为:“姓名-优质课程”或“姓名-案例课程”。
2、项目建设期间,研究生院将委派研究生教育督导进行随堂听课。
3、请各培养单位重视研究生课程建设,认真组织教师申报项目,并对项目进行初步审核,保证申报课程质量。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