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加强研究生教学质量监控,规范培养过程管理,掌握本学期开学以来研究生课堂教学及其他培养情况。根据工作安排,决定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5月13日至5月19日(第12周周一至周日)
二、检查内容
1.研究生课堂教学情况:各培养单位以听课、座谈会、抽查等形式开展教学常规检查,检查的内容包括:教风学风、课堂教学(尤其是是否按时上下课、是否未经批准变更上课地点)等。
2.自查近期研究生培养工作进展情况主要包括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考试、培养方案制定、学籍清理、实践考核与中期考核等各项工作进展落实情况。
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注重培养环节中教学资料的收齐整理并及时归档。包括但不限于中期考核、实践考核、个人培养计划、课程考核、学籍管理、同等学力等教学管理资料。
三、检查方式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分管领导及研究生秘书组成检查小组,对本单位课程教学进行自查,详见《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表安排(第12周)》(附件1)。
2.第四届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督导组成检查小组,对各单位进行随堂听课,检查各单位研究生培养环节中归档教学资料。
3.研究生院组织人员开展课堂教学巡查、教学资料抽查等工作。
4.5月21日前,请各单位将《研究生教学期中检查表、记录表》(附件2:含教学检查表、座谈会记录表、检查情况记录表)签字盖章扫描件和电子件发至邮箱:cjdxpyb@163.com。
四、结果通报
1.研究生院将在第13周对教学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对认定为教学事故者,将按照《研究生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长大校发〔2012〕249号)进行处理。
2.期中教学检查是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年终目标考核的重要常规指标,请各单位高度重视。
附件:
1.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表安排(第12周)
2.研究生教学期中检查表、记录表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24年5月10日